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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富文委员:建议制定公益诉讼法,监管使用环境损害赔偿金
进入3月,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又到了一年中最忙碌的时刻。
这位学者出身的法院副院长,出版过两部个人专著,发表过300余篇学术论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我国的公益诉讼工作。履职多年,他的多件提案都涉及这一领域。身为一名老委员的他告诉记者,连续五年,他都带来了关于公益诉讼的提案。
巩富文指出,近年来,我国社会环保意识迅速兴起,环境问题已引发全民的觉醒。中央也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关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的战略地位。可以预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必将成为未来中国社会的重要主题,而及时预防和弥补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引发的争端纠纷,则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巩富文认为,公益诉讼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促进生态环境的依法治理,以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和提高,推动政治、经济、社会、行政、司法的发展和完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巩富文表示,现有公益诉讼法律条文散见于多部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不利于法律集中统一适用,急需制定专门的公益诉讼法。
“建议及时修改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使其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相一致。”巩富文表示,还应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执行到位后如何监管使用。
记者了解到,巩富文从2014年起,每年全国两会都会带来涉及公益诉讼方面的提案,这些提案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回复。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目前,试点期满,巩富文建议将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计划,尽快制定,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公益诉讼立法体例。
自履职以来,巩富文还提交了涉及民生、金融、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多项建议,引起广泛关注和社会反响。
巩富文说:“推动提案落地,是对群众最好的答复。身为政协委员,就是要为国家的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反映群众呼声。新一届的履职路上,我将一如既往地发挥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
(原题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公益诉讼立法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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