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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 “枫桥式人民法庭” ⑦ | 秦渡法庭:千年古镇里的“小法庭” 耕耘司法为民“大天地”

2022-10-08 18: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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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舟晚钓沣水畔

后秦设渡留经典

商贾辐辏历久远

丰京盛地秦风传

鄠邑区人民法院秦渡人民法庭位于千年古镇——秦渡街道,法庭现有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3名,管辖秦渡街道、五竹街道一审民商事案件,年均结案800件以上。

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根植乡土社会、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以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为支点,聚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探索出符合辖区发展和社情民意的 “支部结对共建”、“特邀调解”、 “三步缓冲调解法”工作模式,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优秀人民法庭”。

Part 01

“三步缓冲调解法”

实现民事案件巧办理

“你好,我是秦渡法庭书记员,关于你起诉的刘某某分家析产案,请问你俩还有没有其他兄弟姐妹?”

刚到法院起诉的原告老刘第二天就接到了秦渡法庭书记员小高的电话。因与弟弟就父母遗留的房子无法达成分割意见,老刘将弟弟起诉到了鄠邑区人民法院。

“我们还有一个姐姐,现在在青岛工作,怎么了?她已经明确告诉我她不要老家的房子了!” 老刘急切的向书记员小高解释。

“你先别着急,现在需要提交一部分资料,你记一下……”

在书记员小高的指导下,老刘仅用1周就将姐姐放弃继承的说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村委会证明等相关资料全部递交完毕。随后小高和法官助理小张联系当事双方,从情理、法理方面做工作,使得双方剑拔弩张的情绪得到缓和。在归纳出案件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后,法官当即与原、被告赶至诉争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查看,法官一边查看房屋现状,一边从“手足情”和“老来伴”的角度做双方工作,经过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的分别调解、共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从立案到成功调解,该起分家析产案件用时不到10天。

该案的高效办结只是秦渡法庭“三步缓冲调解法”快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缩影。近两年来,秦渡法庭先后运用“三步缓冲调解法”调解案件1229件。

Part 02

“特邀调解”

织密多元解纷大网络

“真是没想到,市场监管所所长和法庭庭长能够联合调解我们的案件,接下来,我们一定合法合规经营,为经济发展再做贡献。”

“所长和庭长共同调解案件,我还是第一次遇见,我一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责任义务。”

陕西某集团公司代理律师和四川某建筑公司代理人在买卖合同纠纷调解结案后发出了感慨。

陕西某集团公司诉四川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双方都属于大型企业,为保障企业良性发展,减少企业诉讼成本,法庭及时邀请秦渡市场监管所所长作为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市场监管所所长从企业信用和长远发展等方面作为切入点,引导双方减少分歧;法庭庭长从合同约定、责任分担等方面进行释法析理。在所长和庭长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很快就金额和给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

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秦渡法庭有针对性的邀请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主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望的社会贤达人士参与案件调解。今年以来,共邀请各类调解员联合调解纠纷161起,真正实现为群众解忧、为企业解困。

Part 03

“支部结对共建”

构筑诉源治理新平台

“法庭和村委会党支部结对共建,不仅方便普法宣传,也有利于群众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推进了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秦渡法庭党支部结对共建的禹王庙村党支部书记在化解一起群众土地租赁纠纷时如是说。

禹王庙村刘某于2018年与王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其9.8亩土地租给王某使用,双方在合同中对租期、租金及给付时间等作了明确约定,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给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但是自2021年起,王某一直未向刘某给付租金。刘某向王某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付租赁费32000元及违约金5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结对共建的禹王庙村党支部书记,共同实地查看了出租土地现状,并以拉家常的方式向刘某释明违约金相关法律规定,又从种植作物农时以及土地收成角度摆明了后续土地的“收入账”。经过法官和村委会书记的说法说理,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刘某放弃违约金,王某当晚全部给付了租金,第二天对地面付着物进行了清理。刘某也向法庭申请撤回了起诉,并在土地上种下了新的蔬菜种子。

今年以来,秦渡法庭党支部充分发挥法庭是党联系群众的桥头堡和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作用,先后与辖区禹王庙村党支部和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中小微企业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将法庭的司法职能和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治理职能相融合,搭建起法庭法官指导、基层党员参与的诉源治理新平台,着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Part 04

延伸职能

创新未成年审判新模式

“妈妈,我以后再也不胡闹了!” 11岁的小萱(化名)哭着扑进了王某的怀中,母女二人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这一幕发生在鄠邑区人民法院秦渡法庭。

2021年,鄠邑区法院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在秦渡法庭设立了少年法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郭某与妻子王某离婚案纠纷中,双方就11岁的小萱抚养权发生激烈争执。承办法官在征求小萱意见时,察觉到小萱对父亲郭某有极大不满情绪,全程都用“他”指代父亲郭某,甚至不愿意提起父亲。在谈话过程中,小萱情绪焦躁不安,对法官也有明显的排斥和戒备心理。秦渡法庭研判后,决定引入心理咨询师对小萱进行情感辅导。经过情感辅导,小萱逐渐放下排斥和戒备,打开了心扉,吐露了自己对父亲的不满。同时,心理咨询师判定小萱的行为表现与其母亲有关,随即对王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劝导其放下对丈夫的怨恨,懂得自身情绪稳定对孩子的重要性,经过开导王某表示自己将学会调整情绪,用爱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秦渡法庭(少年法庭)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涉及未成年人时,延伸庭审职能,探索性引入情感辅导机制,邀请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对相关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专业疏导,引导形成正确观念,帮助未成年健康成长。同时,秦渡法庭(少年法庭)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判后回访机制,对该类案件在审判结束后通过走访或电话回访,跟踪了解未成年人抚养、教育等情况,建立涉少审判全生命周期保护机制。

群众有期盼,法庭有回应。秦渡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支部结对共建”,扩大“特邀调解”范围,坚持“三步缓冲调解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全生命周期机制,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途径新模式,实现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常态化,全力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标题:《创建 “枫桥式人民法庭” ⑦ | 秦渡法庭:千年古镇里的“小法庭” 耕耘司法为民“大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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