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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观察|破解“血荒”:除了建立国家级血库,还差什么?
春节前,“血荒”再一次成为医疗界的热议话题,议题直接关涉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命。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主任吴德沛在全国两会中提出建议:建立国家级血源调配库,应对血源缺口。
从理论上推演,建立国家级血源调配库,统一管理、调配全国血液资源,不失为提高血源使用效率的良策。
但从实践的层面来看,很多献血、用血的细节有待解决。首先,血液已是严重稀缺资源,可供调配的数量非常有限。其次,血液的包装、储存、运输要求严格,且血液在使用前的储存时间有限,调剂使用的成本高。再次,可能会出现“鞭打快牛”的副效应。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2015年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完善辖区内血液调剂程序和管理制度,对于特殊需要或者特殊血型等需要从外省(区、市)调配的,依法建立省际间血液供应联动机制。但时至今日,省际间血液供应联动机制仍可说是“纸上谈兵”,建立国家级调配机制之难可见一斑。
2017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在“血液安全与可得性”的实况报道中指出:“有定期自愿无偿献血者的稳定来源,就能保证可靠充分的安全血液供应”。可见,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才是我们重点努力的主要方向。
那么,如何才保证足够定期自愿无偿献血?
一方面要增强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同感。首先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无偿献血。由于我国独特的社会文化背景,公众对血液的珍视程度更高,需要利用科学知识刷新公众的观念认知,正确认识无偿献血。
其次,要淡化献血组织动员的行政化色彩。为扩大鼓励无偿献血队伍,有的地方规定“将献血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内容,通过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方式推动献血公益事业”,这些行政措施固然有利的一面,但是行政色彩也可能冲淡献血事业的公益性。
最后,要避免空洞的褒奖。一如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Haim G. Ginott所言“称赞,就像抗生素一样,不能随意用药,……否则会引起过敏反应。”要让献血者真切感受到自身的献血行为可以拯救他人的生命,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深圳首位献血次达200次的市民高敏曾说“无偿献血和器官捐献都是生命的延续”,“看到了器官捐献者超越生死的奉献,我才觉得无偿献血其实只是举手之劳!”
另一方面要减少“献血易受益难”。
首先,要阐明法律规定的本义。依据《献血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上述的费用。但在献血动员和宣传中,这一规定被简化为“无偿献血,免费用血”,容易引发歧义。献血者一旦出现急需用血而无血可用的情形,就会生“无偿献血打白条”的想法。
其次,要简化减免工作程序。目前,献血信息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献血者用血时需要先垫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然后拿着献血证回到原来献血地区的卫生部门报销,程序繁琐,令人不胜其烦。
第三,要统一免(减)费用标准。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免交或者减交的费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各自为政”的费用标准,容易诱发无偿献血者产生“一样的血,换个地方就不认了”的质疑,同时,也要求作为献血主力的流动献血者(大学生、农民工、解放军官兵)掌握各地的不同标准。
最后,建立公开透明的用血机制。人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没有绝对的无私奉献,也没有绝对的冷漠无情。无偿献血制度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互帮互助的同时,也是人们出于自身医疗用血的需要共同作出的理性选择。因此,需要明确规定“同等条件下献血者或家属可优先用血”。同时还要完善血液信息披露机制,让献血者知道自己捐献的血液去向。
保证足够数量且稳定的定期的自愿无偿献血来源,辅以科学的血液使用标准与规范血液调配机制,我们有理由相信破解“血荒”指日可待。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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