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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特种车将装记录仪,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任务车辆将被扣罚

海峡都市报
2018-03-0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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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福建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发布,为切实保障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交警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即将推行在特种车辆上安装记录仪,记录不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证据,违者将被处罚100元、扣3分。

该举措何时实施?路遇特种车辆通行,社会车辆如何避让?假如避让时出现交通违法,是否会被处罚?与特种车辆发生事故,在事故处理上,是否有区别?5日,海都记者对此作了采访。

2016年10月,福州两辆消防车(画圈处)在江滨路被堵在车流中,10分钟路程走了半小时(图片来自网络)

核实后予以罚款100元、扣3分处罚

5日,福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意味着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需紧急处置,必须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道交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交警介绍,福州交警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即将推行在特种车辆上安装记录仪,记录不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证据,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那么,该举措何时推行呢?对此,警方回应,目前正在和有关部门对接,一旦推行,将向社会公布。

“优先通行”=“生命通道”,海都报多次呼吁

近年来,随着车流量的增加,救护车、消防车在内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问题,愈发突显,特别是救护车,海都报就曾多次报道,呼吁要确保救护车、消防车在内的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海都报多次曝光不让行救护车事件:2015年7月26日中午12点40分,福州二环路与斗池路交叉路口,车流拥堵,两部救护车鸣笛示意让路,两部私家车主动让路,可另两部私家车却立即加塞,救护车被堵了15分钟。2016年3月17日中午,福州洋中路,一辆救护车被车流堵了20多分钟,救护车一路鸣笛,中途也有人帮忙喊“后面有救护车”,但依旧没有效果……

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在厦门、深圳等地已实施。2015年11月,厦门交警开通了全省首个智能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有100多辆车陆续安装智能行车记录仪并接入平台,有警车、120急救车、公交车和私家车。

而深圳从2013年就开始推行在救护车上安装记录仪,抓拍不让行交通违法证据,违者罚款500元。

焦点1

如何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当特种车辆迎面驶来,准备直行、左转或借道通行,社会车辆应当停车让行。

同一路段,驾车在救护车前方并同向行驶时,如果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行驶,社会车辆不得随意变道,应减速让行。

在道路拥堵时,特种车辆在后方的,社会车辆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者向右变道,为特种车辆腾出快速通行通道。

在路口遇到信号等待通行的,特种车辆前方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依次驶过停止线并靠右停车让行。

与特种车辆同向行驶,并且处于后方的车辆,不得加速并行、穿插、超车。

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占用。

焦点2

因避让出现交通违法怎么办?

对此,警方回应,每一起交通违法的录入,都有交警严格审核,对因让行特种车辆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不会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也就是说,不予以处罚。假如发生被处罚的,车主可以通过“福州交警”APP的“违法更正”、交警窗口进行复议。

焦点3 与特种车辆发生事故,怎么办?

警方介绍,特种车辆执行救护任务时,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该让行,但前提是确保安全。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出了事故,没有免责条款,也要按交通法律法规处理,该承担责任的还是要承担。

(原标题:特种车将装记录仪不避让扣分罚款,为确保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警车等车辆“优先通行”,福州交警与卫生、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协作,抓拍记录不避让违法证据)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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