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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谈住房问题:市场配置要有底,行政干预须有节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权威渠道了解到,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报送了题为《安得广厦千万间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大会发言。
“多年来,房地产市场像青春期的小伙个头猛长,政策措施也似少女的情怀忽冷忽热,不少群众难免为这段‘叛逆期’而惆怅。”九三学社中央指出,我们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的城镇化进程,对发展中面临的住房问题,中共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九三学社中央在上述大会发言中指出,把中共中央部署落到实处,应更加重视以下三点。
一、市场配置要有底
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初衷,是形成“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保障体系,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本应由政府弥补不足、维护公平的领域和环节,却“下放”给了市场。比如,我们曾经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但一些地方执行时却“重售轻租”;又如,有的地方保障房越建越远,增加了交通、公共服务压力,形成居住分层。市场配置应有底线,不能把“住有所居”的责任过多推给市场。通过调研了解到,一些地方廉租房、公租房补贴和配租并举,加快建设共有产权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应加大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建设力度,强化对保障房建设的督查力度。发挥市场作用,重在结构优化,如不少大城市疏解功能,中小城镇承接产业和就业岗位转移。应总结经验,协调好“产城人地房”之间关系,为大城市改善人居环境、中小城市去库存奠定基础。
二、行政干预须有节
中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一段时间以来,房地产市场政策不时“打摆子”,经济增长一有压力,各地支持热情就高涨;房价涨得太快,就开展监管竞赛,限售、限购、限贷、限价、限离婚,少了政策应有的节制和协同。有的地方防过热,有的则觉得“我们该涨一涨”,结果房价轮流攀升。又如,突如其来的停贷、调首付、停网签,难免伤及无辜。为此,应在中共中央统一领导下,既抑制泡沫,又防大起大落。应建立、完善“住有所居”指标体系并纳入考核体系,综合考察居住面积、质量等因素,设立居住指标,对社会公开、向群众负责,关注底层和“夹心层”,避免普通群众“被平均”。同时,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有效有度开展调控,避免基层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三、制度建设更完善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离不开基础性制度体系的完备。2008年11月,《住房保障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但至今仍在征求意见。应尽快补足短板,对租金及增长率、中介责任等作出详尽规定。进一步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必要时试点空置税,研究修订和完善继承法,加快研究“70年产权限制”等相关法律问题。应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使用相关制度,试点省域间指标流转,按照产业发展和居住需求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与结构。实施供地指标考核,对供地水平与调控目标大幅偏离的地方进行问责。用好“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坚决打击“价外价”“双合同”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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