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1
    89

朱征夫委员建议修改《国籍法》:取得外国国籍不等于不爱国

董鑫/@北京青年报
2018-03-04 19:08
中国政库 >
字号

北京青年报微博3月4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今年提出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朱征夫告诉北青报记者,这条法律制定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实力还比较弱,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了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此外,修改这条规定,也可以使国家可以保留对公民在司法、税收上面的管辖权。

(原题《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

    责任编辑:姚秋韵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89
    收藏
    我要举报
    评论(3)
    发表
    热评论
    南航这是要转入寰宇一家的节奏啊
    2019-01-03 ∙ 广东
    回复
    举报
      新评论
      南航这是要转入寰宇一家的节奏啊
      2019-01-03 ∙ 广东
      回复
      举报
        加载中
        • 谁在把水搅浑
        • 服务业扩大开放,多领域明确试点任务
        • 中汽协倡议规范驾驶辅助宣传
        • vivo新一代旗舰机vivo X200 Ultra发布,6499元起售
        • 科大讯飞一季度净亏收窄超三成,2024全年营收重回双位数增长
        • 国际东方学大师,精通英文、德文、梵文、巴利文,能阅俄文、法文,尤精于吐火罗文
        • 陶渊明的代表作之一,有名句“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