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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光任黑龙江双鸭山市副市长、代市长,宋宏伟辞去市长职务

徐红 安丽/东北网
2018-03-0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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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光  中国经济网 资料图

2月28日,黑龙江双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魏军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山、李昌海、张志福、于国华,秘书长刘建伟以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郑大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辛敏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守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军,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长泰;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相关委、办、室的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山体绿线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山体绿线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关于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执行工作的视察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郑大光任职的议案、拟任职人员的供职发言、宋宏伟辞职申请。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各项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综合汇报,听取了关于《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山体绿线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山体绿线管理条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宋宏伟辞职申请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郑大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郑大光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魏军为郑大光颁发任命证书,郑大光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向宪法宣誓。

魏军强调,《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山体绿线管理条例》是双鸭山市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即可正式颁布实施,希望市政府相关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既要当好维护法律的捍卫者,也要成为法制建设的推动者,同时要加大对《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山体绿线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使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和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

魏军强调,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旅游、燃气、项目、医改、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办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迅速落实,办理效果较好,希望市政府各部门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真正做到在治理城市上,政府从“划桨人”转变为“掌舵人”;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魏军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在行使立法权上,要通过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城市发展;在行使监督权上,要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真正体现出人大的监督水平;在行使决定权上,要切实处理好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权、政府行政管理执行权的关系,促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更加严谨、更加合理;在行使任免权上,要确保省委、市委意图和人民意愿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得以实现。

(原题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宋宏伟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 会议决定任命郑大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决定郑大光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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