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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中信证券5名员工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中信证券
因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600030)5名员工被大连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9月30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孙东山、胡笑菡、贾明、姜军等在中信证券大连分公司任职期间,庞晓在中信证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均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
“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并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大连证监局表示。
大连证监局公告显示,根据相关规定,孙东山、胡笑菡、贾明、姜军、庞晓等5名中信证券员工,均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官网信息显示,目前上述5人在中信证券的执业登记状态,均显示正常。
其中,孙东山、贾明、庞晓等3人的执业岗位,均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胡笑菡和姜军目前的执业岗位,显示为一般证券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证监系统已披露多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案例。
具体而言,7月20日,宁波证监局公告显示,2020年5月,曾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岗工作的金某某,通过“李某原”证券账户,买入“荣丰控股(000668)”10.5万股,成交金额128.20万元,同年6月12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233.42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当事人金某某获利104.92万元。最终,宁波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某某违法所得104.92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6月29日,海通资管前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因违规炒股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元,刷新近年个人罚金“纪录”。上海证监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元罚款。
6月27日,由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和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国盛证券客户经理柳中信,操作8个账户和配偶账户,买卖股票262笔至案发仍亏损。厦门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没收2282.99元佣金提成收入,罚款11414.95元。并需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处以30000元罚款。
5月27日,原广州证券上海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唐云,因利用内幕信息参与上市公司鑫茂科技资产重组,证监会一连发布4份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唐云以配资方式提前买入约9.45亿元鑫茂科技股票,最终卖出倒亏超5000万元,违法情节严重,被证监会处以10年市场禁入和60万元罚款。
5月26日,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管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新,因利用未公开信息大肆交易,趋同交易金额1.09亿元,最终被罚没合计6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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