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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止︱狗年说狗
狗主特别是宠物狗主最尴尬而不易启齿的问题,相信是何以娇生惯养饱食终日的爱犬会吃自己及同类的粪便,如此污秽不洁与其优渥“高贵”的生活环境,绝不相配。这个人人想知道却说不出口的恶心疑问,终于有了一文定音的答案。今年1月18日《兽医学学报》(Veterinary Medicine and Science)网站贴出五名兽医学者联署、题为“狗食狗屎的怪事”(The paradox of canine conspecific coprophagy)的论文(下称“怪事”,译“悖论”似不太妥当)。一如所有这类象牙塔论文,作者们进行了大规模的狗主网络实证调查,在排除了性别、“教育”、日常食物及起居习惯差异之后,证实“食狗屎的狗”约占被调查的三四千只狗的一成六;那意味经过数千(万)年的进化,在狗主有“闲钱”购买不便宜的多元狗粮和有闲暇呵护狗儿的先进国家,大部分狗只已不嗜己出——从“薛浩”(shithole)排泄出来的秽物!
很多西方国家会通过告示来督促遛狗者随时捡起狗屎
“食屎狗”的饮食习惯,研究人员发现它们非常“择食”,只食新“落地”的粪便,有两天的旧屎便属“过期”而不食(它们有辨识的本能)。这种发现,令作者们大喜过望,因为那完全符合它们的狼祖先的饮食习惯。原来,在蛮荒时代(公元前若干年太虚幻),为保持洞穴的“卫生”,领袖(健康良好)狼会把穴内及穴洞边缘的狼屎吃掉,因为狼粪落地两天,便会滋生不利肠胃的寄生虫,进而令狼穴感染、狼群染病,作为一穴之主的老狼,便只有用这种方法将之吞下肚,然后在远离洞穴处“释放”。专家们指出,在穴内或穴口大便的,都是体力不济无法“远行”的弱狼,体壮的都会远离洞穴解决大小便;这种保持兽穴卫生以却病的求生绝技,可说是狗远祖的智慧,当然,这远远逊于人类——人类善用工具,当然有办法保持居所卫生!
值得注意的是,“怪事”的调查于富裕(其实穷透根)和极度关注“兽权”的美国进行,食狗屎的狗不算多;若这类调查在后进国或根本视狗只如纯畜牲的国度,此比例肯定大增。
狗食狗屎(consume their own faeces),来自其先祖的基因遗传,因此,视狗尤其是宠物狗如己出的狗主,虽多方设法戒除这种“恶习”,成功比率不高,那即是说,不必肚饿,一见有新鲜的狗屎,狗儿中十之有二会不理主人叱喝而食之!目前美国市场针对狗食屎的药物共十一种,当中以Stop Stool Eating最直截了当,而以21st Century Deterrence最莫测高深(乍看还以为是“防核丸”的别种),可惜无一具根治之效,药物敌不过遗传基因,彰彰明甚。不过,狗主们应了解狗食屎的目的不在医肚而在把“狗窦”弄干净,以杜传染病的滋生蔓延。想到此处,狗主们见其爱犬自食其屎或同类的粪便,便不必自责而应视若等闲了。
历史上并无狗被告上法庭的纪录
每逢写及动物,总会翻翻伊凡思那本经典︰《对动物的刑事起诉及极刑》[E.P. Evans: 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and Capital Punishment of Animals(下称《极刑》)],这一趟亦无例外;颇为意外的是,今年的主角狗,真不愧是人类最忠心的“伴侣”,与人类情胜手足和洽相处万千年,历史上并无被告上法庭的纪录。
《对动物的刑事起诉及极刑》动物尤其是宠物被告上法庭,看似荒诞却是事实。在中世纪,动物犯法,与王子及庶民同罪,而此“传统”,来自《旧约·出埃及记》第廿一章第二十八节至三十二节的这段记载︰“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必照这例办理。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据香港圣经公会译本)。耶和华有此指示,天主教徒便不问青红皂白盲目遵行;至中世纪,不知法却常犯法的畜牲以至飞禽,便成法庭常客。按舍客勒为重半盎斯的古希伯莱银币Shekel,即奴仆及女婢值十五盎斯白银,以现价计约为一千九百港元!
由于有此神示,中世纪欧洲法律界才会把犯法(如咬人、偷吃、毁坏私物及公器等)的野兽和家畜告将官里(不准保释),在人兽平等的观念下,这些官司均一一记录在案,以示法律之前,人畜一视同仁。直至二十世纪初叶,毕业于密歇根大学,曾在哥登堡、柏林和慕尼黑等大学深造的美国语言学家伊凡思,在欧洲特别是德法的法院档案中,发现这些令现代人口呆目瞪的案例,遂把从公元824年至二十世纪初期那些千奇百怪的审判纪录,整理并加分析,撰为两篇长文,分两期在《大西洋》杂志发表,大开英语世界读者眼界,杂志迅速售罄,徇众要求,作者遂整理、加工,上引那本书便于1906年出版(笔者手上的一本为1989年据原版再刷)。
啰啰嗦嗦说这本书,因为太有“趣”,蝗虫(令丰收变失收)、麻雀(粪便落在地方主教秃头上)被告,判刑(很快瘐死“狱中”);猪被绞死(1266年的案例是吃掉一个小孩,也许,“咬死”才是实情)……法官都是当时的精英,审案一本正经、判词可圈可点。这样的书,闲时翻阅,乐趣无穷,遂为之介。
大概是因为早被人类驯服且通人性,狗只被捉将官里告上法庭的,似未之见,不过,《极刑》为被罗马人牺牲处死的狗儿抱不平,适逢狗年,应记一笔。简略而言,公元前390年高卢人(Gauls)攻打罗马,后者退守国会山庄(Capitoline Hill),坚守多月后,高卢人于夜间发动偷袭,军鹅及时觉察,曲颈大声鸣叫,惊动守城士兵……事后罗马人以鹅立下大功,赐予珠宝之外,尚封之以圣,而当夜军犬梦入黑甜,半声不吠,遂被处以钉十字架的极刑。此事令笔者记起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的这段记载︰“狗最畏寒,凡卧必以尾掩其鼻,方能熟睡。或欲其夜警,则剪其尾,鼻寒无所蔽,则终夕警吠。”狗于寒夜以尾掩鼻,兴许连耳朵亦“被掩”,听觉失效,遂无法发声示警……罗马人显然不及宋朝人聪明,只会残酷杀狗而不知“剪其尾”以改进犬的警觉性!
不过,意大利人早不记旧仇,如今狗只在意大利已是天之“娇”子——笔者所见有限,不知意大利人何年何月“顿悟”,为犬只平反。
世人大都不食狗肉
喜欢思辩的动物爱好者也许会问,何以世人偏爱狗儿而不惜置猪牛羊及其他家禽家畜于屠(和厨)房——世人大都不食狗肉(尚鄙视嗜此物的韩国越南及内地部分地区的居民)、把狗儿揽在怀里(不少还把它放进摇篮里),由于不可食无肉,于是大吃其他家禽家畜的肉。这类人统称为食肉(虫)者(Carnivore)——此词本来是指必须吃肉食虫才能生存的动物,被借用以形容荤素并食的人,并不合适;也即是说,食肉兽无肉不欢、非肉无以为活,但人可肉食亦可不肉食,因此不宜套进此形容词。因为这点缘故,约十年前写成《何以我们爱狗食猪肉及用牛皮制品》一书(M. Joy: Why We Love Dogs, Eat Pigs and Wear Cows)的社会心理学家乔伊,才会铸造一个新词Carnism(拉丁文Carn为肉)以取而代之;此词之意为食肉不为存活只图满足口腹之欲的人。这个词典未收的词应该怎么译,尚望高明赐教。
《何以我们爱狗食猪肉及用牛皮制品》非常明显,世上食肉者占绝大多数,以其可口且有营养(素食者当然另有想法),不过,何以人类几乎什么肉都吃独不食狗肉!?不嗜此肉的人说狗不洁(因“狗吃狗屎”),其肉膻腥有伤肠胃,不宜入口,不过,那是视狗儿为己出而不忍食其肉者的砌词。事实是,此物经高手炮制,食之者鲜有不赞其鲜腴甘润、齿颊留香。大部分人尤其是爱狗者所以不忍对它遽下杀手,皆因此种最早被人类驯化的畜牲,在以万年计的进化亦即与人类相处的过程中,其面部表情、肢体动作(如摇尾竖尾夹尾以至跳跃“跳舞”及投怀送抱)乃至叫声等,已足表达其喜怒哀乐、好奇、思念等种种可与人类沟通的感情,除了不能言(近见有狗儿会“Hello”矣,人类循循善诱,能言犬看来会日趋普遍),狗儿已愈来愈“近人”,正因为如此,加上四脚两足家畜家禽的肉类供应丰沛,于物质泛滥之地,在有选择的条件下,一般人遂不食被视为忠诚、实用(如导盲守夜等)和“通人性”的犬只之肉。说狗肉难下咽,是爱狗者中伤狗儿之言。
《伊索寓言》有《驴子和宠狗》(The ass and the lap-dog)一则,颇有深意。话说有人畜驴养狗(Maltese Lap-dog,维基译“马尔济斯狗”,白色长毛性情温驯撒娇好客的宠狗),驴见此“贵妇狗”(?)好食好住不必工作,整天被主人抱怀置膝呵护,过“狗上狗”生活,“幸福度”之高,驴子不胜钦羡,为求改善生活,遂挣脱绳索,跑至主人面前“挨身挨势”、娇声嗲叫,大献殷勤之余,还学狗儿就地打滚、四脚朝天乱舞……结果打碎玻璃花瓶且把一屋摆设弄得一团糟,给主仆合围痛打一顿后再缚于“柴房”。驴子痛定思痛,顿悟应该继续做苦工换取粮食,“为什么要学那只又无用又懒惰的宠狗(idle... useless little Lap-dog)!”
其实,狗儿的本领,尤其是识别主子的面部表情、腔调,以至本身七情上面摇尾乞食的表演及叫声,都是其他哺乳类动物学不来的(科学家从多次实验中证实,狗可通过其脸部表情及腔调表达内心诉求),驴子想要“清闲”一点像狗儿般“叹世界”而邯郸学步,结果因为力有未逮而自讨苦吃!
说起狗儿的乖巧,有一小事颇可一记。笔者教刚学字的孙儿以Dog,此是狗狗,何奇之有,奇在倒写成God。孙辈至是“碌大双眼”,笔者遂教以Dog与God的异同——一是家畜一是神仙,大异;惟两者均为语言专家,以主人可以用任何语言(及手势)和狗沟通,而教徒可用任何语言祈祷“上达天听”且极速有指示回应。狗和上帝一样,听懂世上任何语言,何其聪明也。
最多人豢养的家畜或宠物
狗(和猫)是最多人豢养的家畜或宠物,不过,一国一地究竟有多少家犬,相关的统计似不多见;笔者仅见的是美国和英国的数据[以美国的最详尽——宠物包括咸淡水观赏鱼(一共一亿五千八百多万条、养鱼人家共一千五百余万户)],据“美国宠物产品协会”(APPA)两年一度的《全国宠物主调查》(National Pet Owners Survey),2017年全美有八千九百七十多万头狗(猫更达九千四百二十余万只),养狗的家庭六千零二万户;这一年,全美共有一亿二千六百二十二万个家庭,即平均而言,大约两个家庭便有一个养狗。有关团体不惜动用相当的人力物力作“民调”,皆因养宠物是一门大生意,意味这类调查有“经济价值”——生产与宠物有关商品的公司非订购不可。
美国狗主每年在其宠物宝贝上用了多少钱?统计显示2017年共达六百九十亿三百六十万(美元.下同),其中用于主食及副食的为二百三十五亿(与猫食相若),医疗开支一百五十亿四千二百万,购买成药、理发美容以至做修身减肥运动[人类的称普拉提(Pilates)、狗儿的称包拉提(Pawlates)]的开销达一百九十亿六千九百万,当然,还有维他命丸和玩具的支出。美国人穷透根,据去年的数据,百分之三十九美国人没有分文存款(穷光蛋,失业便断炊),另有百分之五十七存款少于一千元,可是,他们慈悲为怀,天天向政府争取“免费午餐”之余,却不惜在宠物特别是狗(和猫)上一掷千金!
在这方面,英国人不甘后人,以女皇为榜样(即将九十二岁已垂垂老去的她仍养狗三条),全国有八百五十多万条家犬,每年的相关开销近一百一十亿英镑,每只狗的年度消费为一千二百五十二镑,其中约三百九十四镑用于食物,而健康及意外险每年平均保费为二百四十三镑二十四便士,小吃及玩具近一百八十四镑。在此有百分之十九人口无半分储蓄(等如无隔宿粮)的国度,这样开支不能不算离谱。
看英美狗粮支出之巨,可知狗儿胃纳不错。稍涉弦乐的人都知道,小提琴的定音可以Good Dog Always Eat(四弦从粗至幼依次以GDAE定音)记之。英语世界有这句“启蒙级”的音乐“术语”,说明了狗儿好吃贪食的特性已深入民间。
人们普遍养狗,还衍生一个冷门行业——陪狗散步员(Dog Walker),在“先进”国家,这是一项须获政府执照的专业,“陪狗员”除要了解狗儿的健康状况(以决定散步的速度及时间)和受过急救(First-Aid)训练,有的甚且要在大学如巴纳学院(Barnard College)修读“狗认知”(Dog-cognition)课程。有这种种专业知识,该业的平均薪金甚高,便很正常。以伦敦的“陪狗员”为例,去年平均年薪三万二千三百五十六镑,比全国平均年薪二万二千零四十四镑高出约四成!美国“陪狗员”年薪在二万至五万之间,多出最低时薪甚多,十分显然。
西方国家的陪狗散步员以写《论有闲阶级》传世的经济学家(制度学派宗师)凡勃仑(T. Veblen)所说的有闲阶级,真是闲得发慌?!他们把宠物玩弄于股掌之余,还怕它们缺乏玩乐,因而为狗儿组织足球队(它们大概不会打篮球、乒乓球、网球及羽毛球吧)并举行年度大赛(Puppy Super Bowl),今年1月底2月初举行的比赛,已是第十四届,两队对垒,互“踢”互咬网球,有球证有旁证,当然还有狗主组成的啦啦队,更妙的是球队可用“外援”,今年有只名为芒果的墨西哥流浪狗因脚法利落、嘴功灵活而成为最瞩目的国际球星……狗儿都起人名,“比赛”期间狗主进场为宠物打气,加油之声此起彼落,煞是热闹……当然,狗主闲得发慌只是“外行人语”,所以有这么多与狗有关的活动,并非主办者太清闲,而是其目的莫不在推销与狗有关的商品。“狗足球大赛”便是狗商品广告的热门场合,多家电视台全程播送,其理在此。
狗儿对气味最敏感
《狗的内心世界》(How Dogs Love Us: A Neuroscientist and His Adopted Dog Decode the Canine Brain )作者伯恩斯(Gregory Berns)为埃默里(Emory)大学心理学教授、神经科学巨擘,他和他的研究团队用磁力共振扫描器(MRI scanner)观察十二只不同种类活生生的狗对不同事物的脑部反应,结果发现它们一致对气味最敏感,以其嗅觉比人的更尖锐,这些狗面对来自五种程度不同的气味,比如对狗的和人的——有来自狗主及其家人、邻居,以及狗儿从未“闻”过的陌生人——反应,从MRI所见,狗对主人的气味反应最强烈,次之则为同群的同类……狗只如此敏锐的嗅觉,究竟是否天性抑或是后天如食物及生活习惯养成,伯恩斯说“有待进一步研究”。
《狗的内心世界》对气味的认知,科学家遂认为狗见离家整天或多天的主人时,那种以肢体语言表达的狂喜,目的并非期盼主人赏赐“额外”的食物,而是嗅觉感应闻惯的气味,令它有如人见久别重逢老友的喜悦!换句话说,狗儿见主人回家的欢欣鼓舞,并非“做秀”(Not faking)而是发自内心。更妙的是,你对狗儿的赞赏(Praise),从它的脑部反应看,比给它吃“热狗”(Hot Dog,应该不加调味品吧)更雀跃。伯恩斯因此得出狗重视温情(爱)甚于食物。不过,以笔者的经验,狗若“过时未吃”,它对你大献殷勤,肯定是为了食物!
《狗的内心世界》对群狗所作的棉花糖实验(The Marshmallow Test)及“布里丹驴子”试验,由于不久前才提及,笔者特别感兴趣。不过,这些实验和试验似乎不太成功;正如作者所说,研究人员无法令狗儿了解“有耐性将获奖赏”(不即时取食棉花糖等于有定力的小孩稍后大有所获),实验因此不能说成功;而“布里丹驴子”面对鱼与熊掌(水和食物)仿徨无计,终致活活饿死的“寓言”,伯恩斯认为并非虚构,因为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因为迟疑不决坏了大事的事例;他对狗的试验则是食物或主人的赞赏“任拣”……一句话,那些从MRI显示重视赞美之词甚于“热狗”的狗,不食“禁果”;不过,不同品种的狗反应不一,此试验显示并不完美。
和大部分生肖并非与日常生活不可分离不同,狗可说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狗事”因此与时并进、层出不穷。这意味着“狗事”说不完,这里所记,只是迄今为止笔者认为可以一记的点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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