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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法官操场上审六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案,五百余村民现场学法
2月23日,贵州遵义市凤冈县一位78岁的老太起诉6名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当地法庭受理后,在村寨旁边的小学开庭审理,引来500余村民围观。
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八,凤冈县法院第一法庭来到该县进化镇大堰村小学,巡回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78岁的罗老太将她的6名子女悉数告上法庭。
据悉,罗老太与丈夫佘某于1960年结婚,共同抚养当时年仅两岁的继子。后来,夫妇又共同生育了5个子女。
1980年,丈夫佘某去世,罗老太一直随二儿子生活。1984年,三儿子和四儿子分家时达成协议:由老四负责赡养母亲,并为其养老送终,罗老太随四儿子生活。
由于家庭原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于2016年腊月“亮红灯”,4个儿子为此扯皮。之后,兄弟4人就母亲的赡养问题经协商后再次达成协议:罗老太随二儿子居住,其余3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700元。
后来,因部分子女认为老太在土地分配问题上不公平,对之前达成的赡养条件反悔,罗老太随二儿子居住至今。因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2018年2月,罗老太将6个子女诉至法院。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同时为达到普法目的,凤冈县法院将法庭“搬”至老太所在的村寨,并在小学操场公开开庭,该案也吸引500余村民前来围观。
庭审中,大儿子表示不愿意支付赡养费,但愿意接老人一起生活;三儿子认为只付赡养费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老人更需要的是护理和关爱;四儿子表示一直在履行赡养义务,并愿意支付今后的赡养费;其余子女均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
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当庭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四儿子提供两间住房给罗老太终身居住,4个儿子按季度轮流照料老人饮食起居。6名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1500元,老人需要住院医疗和护理时,6名子女分别承担照料义务。
(原标题:凤冈法官操场上审赡养纠纷,6名子女最终达成赡养老人协议;500余村民现场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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