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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将审判工作重心前移,让公平正义“立等可取”
“判决结果都出来了?”卞某惊讶道:“我还准备回家等两天的,这下好了,心里踏实多了。”
简单的话语里透露着内心的喜悦,一纸判决为年迈的卞某搬去了压在心头的这块大石。
“由于庭前确认了无争议事实,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同步进行,今天的庭审真的比以往高效多了。”保险公司代理人感叹道。
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与以往不同的是,速裁团队将庭后事务前移,避免了程序和庭审的同质化,整个庭审只用了10分钟,表格式法律文书当庭进行了送达。
2022年1月25日傍晚时分,杨某驾驶车辆在盐靖高速某处追尾卞某乘坐车辆,导致卞某受伤。经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后卞某就赔偿事宜与杨某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在诉前由法官助理组织质证,固定了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明确了误工费的争议焦点。随后开始的庭审中,员额法官对无异议的事项予以直接确认,庭审着重放在争议焦点上,通过庭审小结释法明理,当庭答疑解惑。最后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简洁明了,不拖泥带水,当事人均表示服判。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司法期待,提高人民幸福感指数,安丰法庭采取的当庭审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的审判新模式,且法律文书进行了“瘦身”,表格式文书仅正反两页,不同的内容放在不同的表格区域内,一目了然,比以往更加简明。同时,判决文书采用电子签章,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也让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新时代人民法院加强智慧法庭建设的成果。
“庭审实质化”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在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下积极推出的制度改革与创新,其核心在于不能满足于走程序、走流程。要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庭上、案件事实查明在庭上、诉辩意见发表在庭上、裁判理由形成在庭上、判决结果宣判在庭上,以便最大限度释放法庭审判功能。兴化法院安丰法庭将继续贯彻落实庭审实质化的要求,不断推陈出新,改变现有的庭审流程和庭审环节,打通原本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固化模式,优化庭审流程,为庭审减负,为群众减负,为人民减负!
图文:安丰法庭
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将审判工作重心前移,让公平正义“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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