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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载“海贼王”漫画获刑一年丨奉贤法院判决首例知产刑案
以下文章来源于奉法尚贤 ,作者上海奉贤法院
奉法尚贤.
奉贤法院官方公众号
有人说
喜欢海贼王的理由有很多
不喜欢的理由只有一个
那就是:没看过
从1999-2022
路飞与草帽团
承载了多少人的青春
但如果用这份“喜欢”
去非法盈利
那就触犯刑法了!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陈某未经授权,从推特、百度贴吧等渠道
获取盗版漫画《海贼王》后
发布在其运营的“海贼小站”微信公众号上
并通过该微信公众号
提供广告服务收取广告费牟利
经鉴定
“海贼小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海贼王》
与日本株式会社集英社的《航海王》图画
构成复制关系
经确认
上述侵权漫画点击量共计16万余次
“海贼小站”微信公众号
收取广告费用0.19万余元
上海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
陈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
2
年
0
8
月
2
9
日
鉴于陈某有坦白情节 且自愿认罪认罚
积极主动退赔退赃 并获得被害单位谅解
上海奉贤法院审结首例知产刑案
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宣告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八千元
法官心语
知识产权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虽然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但低廉的犯罪成本和高额的利润诱惑,依然吸引着一些人铤而走险,该类案件也逐渐呈现涉案金额高、团队化作案的态势。
本案中,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转载漫画作品并牟取利益,属于刑法规定中的“复制发行”。经确认涉案侵权漫画作品点击量共计16万余次,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动漫爱好者应主动抵制并积极检举网络盗版的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共同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法条索引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 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三)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
(四)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五)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到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六)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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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奉贤法院
原标题:《非法转载“海贼王”漫画获刑一年丨奉贤法院判决首例知产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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