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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源汇区:未发现宋某某女儿受猥亵、殴打的任何事实
情况通报
关于宋某某(信息发布人、女童母亲)网上视频举报其女儿被猥亵、殴打一事,漯河市源汇区委区政府第一时间成立由纪检、检察、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宋某某举报其女儿在幼儿园被女教师猥亵问题。调查组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1.录像取证。9月14日,公安机关接到宋某某报警后,随即调取幼儿园9月13日全时段无死角的监控录像,并与宋某某一同进行查看。经查看,全班共16名学生、3名值班老师(均为女教师),未发现老师对其女儿有任何侵害行为。
2.走访调查。公安机关又对其所反映的3名值班老师和女园长进行了深入调查。从证据看,未发现老师有殴打、猥亵宋某某女儿的违法行为。
3.举报人认定。9月14日,举报人宋某某与公安机关一同查看录像后,在出警记录上对公安机关调查过程和录像事实签名“同意”表示认可。
4.医学检查。9月18日,宋某某在网上举报后,调查组当即安排医学检查,由民警和女法医带其女儿到市中医院,在宋某某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医学检查,诊断结论显示未见异常。
二、关于宋某某举报园方收取320元旅游费及其女儿被带至园外殴打问题。调查组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1.反映的收费情况。经调查,该园本着自愿的原则,拟组织四次秋季外出采摘和劳动实践活动,每人收费320元。该园共136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学生有106名。其中,举报人女儿所在的班有6人报名。目前,活动尚未进行。
2.反映被殴打情况。宋某某举报称其女儿9月15日被园方带至园外殴打。经调查并查看9月15日全天录像,宋某某女儿当天从上午入园到下午宋某某接其离园,均未离开幼儿园,也未发现有任何殴打和伤害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及证据显示,未发现宋某某女儿受猥亵、殴打的任何事实。鉴于宋某某本人情况,源汇区给予其必要的关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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