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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川在第二届东南法治论坛上的讲话
金秋时节,在全国上下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我们在“海丝名城”泉州,隆重举办第二届东南法治论坛,这是继上周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举办后,我省举办的又一个重要法治盛会,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强省建设的高度重视。这次论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对于新形势下福建打造法治强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在此,我代表福建省委、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对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嘉宾和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为法治强省建设作出贡献的我省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向这次获奖论文的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表示祝贺!
一流的营商环境,不仅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为了推动法治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在省委的支持下,根据福建新时代发展的目标任务,我们创设了海丝中央法务区,举办东南法治论坛。海丝中央法务区旨在打造现代化国际化一流法治服务高地,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东南法治论坛主要是面向省内法学法律界,聚焦福建法治建设的重要实务性、实践性、实效性问题,目的是为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平台。
9月7至8日,第二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在厦门成功举办,省委尹力书记再次出席论坛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出席论坛并致辞,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紧接着举办第二届东南法治论坛,得到了信春鹰主任、江必新主任、吕国强先生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全省法学界、法律界和企业界的热烈响应。除了主论坛外,还有四个分论坛。大家将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交流探讨,为福建打造法治强省、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集思广益、把脉定向。借此机会,我也谈三点认识和体会,与大家交流。
一、在推进法治强省建设中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就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12月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市场化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17年7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18年4月在博鳌亚洲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提出“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2019年2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早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对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念、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探索。
一是牢固树立现代化法治理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并积极探索以法治划分政府和市场边界。在担任省长时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经济立法,确保市场竞争公平、公正、公开,并推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44件,出台省政府规章28件,聘请多位法学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二是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倡导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反复强调牢记人民政府前有“人民”两字,强调“今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上世纪90年代初,他鲜明提出“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担任省长后在全省推广,并亲自担任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三是注重用法治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在宁德,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软功夫是贫困地区这只‘弱鸟’借以飞洋过海的高超艺术”,强调“没有安全感,外商不会来,来了也会走”。在福州强调要“大力营造一个法制化、按国际惯例办事的投资软环境”,并推动福州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一栋楼办公”,以解决外商投资审批慢、审批难问题。这些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在内在精神上一以贯之、一脉相承。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干部作风的关键举措。我们要充分发挥福建独特优势,大力传承弘扬这些宝贵精神财富,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
二、在推进法治强省建设中要以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近年来,福建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和期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福建入选2021年十大营商环境最好的省份之一。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连跨3个万亿元台阶,2021年达4.88万亿元,位居全国第八。
一是坚持“市场经济、法治经济”相融合。坚持法治引领,聚焦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制定《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贸试验区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涉台立法走在全国前列,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推出服务“六稳”“六保”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相统一。注重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行“四张清单”,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实现全覆盖,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放手发展。
三是坚持“改革引领、数字赋能”相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全省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推进数字政法建设,开通省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e政务”等群众家门口“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亲清护企”检察模式和疫情防控“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等创新经验在全国推广。实践证明,抓法治就是抓发展,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让法治成为经济发展的“硬规范”,成为对外开放的“软实力”。
三、在推进法治强省建设中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引领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当前,新冠疫情与百年变局交织,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打造法治强省的重要部署,省委以法治福建建设规划为总体框架,制定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法治人才建设的规划体系,法治福建建设开启新的征程,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助力福建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福建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研究,加强福建土楼、鼓浪屿等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力度。
二是以优质高效执法司法提高满意度。精准把握执法司法尺度和温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特别是对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出现“办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后果。
三是以高标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安全感。加快完善产权和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加强执法联动协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和维权援助机制,形成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是以高水平服务保障增强获得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动态发展的系统工程。要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提升案件办理和执行质效,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水平,打造高品质政法公共服务,让政法服务“多上线”、群众办事“少跑腿”。
本届论坛举办地泉州是“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被习近平总书记誉为记载古丝绸之路历史的“活化石”之一。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晋江经验”20周年。8月19日,福建省委书记尹力同志在弘扬“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强调,要大力弘扬好经验、勇于应对新挑战,坚持问题导向、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本届论坛名家荟萃、高朋满座,全省法学法律界齐聚一堂,共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推进福建法治强省建设。我们将以本届论坛举办为契机,积极整合资源和力量,加强成果转化运用,为推进法治强省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新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福建政法委清朗天空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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