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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丨揭开以保健为名的养老骗局
“保健品”诈骗往往瞄准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前期通过各种手段了解老人的需求和身体健康状况,通过赠送米、面、鸡蛋等小礼品,陪伴聊天解闷等方式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开始推荐产品,打着祛病强身、偏方有奇效等幌子夸大“保健品”的功效,促使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实施欺骗。
案例1:销售“保健产品”骗局——黄某等诈骗案
一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在担任某公司实际负责人期间,组织多人通过免费赠送鸡蛋、膏药等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的注意,再以百元现金尾号抽奖等活动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携带大量现金参加其在租赁场地举办的“展销会”“答谢会”等活动。随后黄某在会上以老板、演员等身份出场讲课,播放其参演的电影,虚假夸大宣传所销售保健品的功效,讲述其他购买该产品的老年人获得全部购物款项返还并获赠贵重礼品的故事,使参会老年人陷入购买该保健品后可全额返现的错误认知。在高价售出保健品后,黄某等人迅速从租赁场地撤离。通过上述方式,黄某等人先后在多地骗得192名老年人共计130万余元。
二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共同成立犯罪集团,多次骗取老年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三
典型意义
“保健产品”诈骗是养老诈骗中的一种常见形式。犯罪分子往往抓住老年群体关注身体健康的心理,利用老年人获取信息渠道单一、对信息分辨能力不足的弱点,向老年人高价售卖并无实际功效的“保健产品”,骗取老年人钱财。“保健产品”诈骗不仅侵害老年人的财产安全,更会威胁到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养老诈骗、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老年人也需要提升自身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遇事多与家人、可以信任的朋友商议,谨慎处分个人财物,防止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案例2:以神医神药为名欺骗老年人——刘某某等人诈骗案
一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15日,被告人刘某某伙同韩某1、韩某2(另案处理)等人在某街巷摆设摊点,以通过为人扎针、卖药的方式行骗。当日上午9时许,被害人陈某某路过摊位时,韩某1向其推销药丸,由刘某某给陈某某吃药扎针,后让陈某某支付6000元药钱,不给钱就不取针。被害人陈某某在银行取款后,将6000元钱交给韩某2,后韩某2将钱交给韩某1。
二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人民币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对被告人韩某1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三
典型意义
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身体状况不佳、患有老年疾病且子女不常陪伴左右的特点,打着“祖传秘方”“包治百病”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从而骗取钱财。犯罪分子假装热情接待老年人,在短暂交流后摸清疾病情况,夸大疾病危害,再大肆吹捧自己药品、秘方的疗效,被害人逐步放松警惕而把犯罪分子当作治病神医,最终上当受骗。因此,老年人患病应当前往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切勿轻信偏方、神医、神药。
原标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丨揭开以保健为名的养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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