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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业农村委回应黄浦江出现鳄鱼:或为放生的暹罗鳄,正捕捉
近日,上海黄浦江出现一条鳄鱼引发关注。图源:网络
针对黄浦江畔出现鳄鱼一事,9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获悉,初步判断涉事鳄鱼品种为暹罗鳄。
9月18日,网传黄浦江惊现鳄鱼。据网传截图描述,徐江滨江进木港岸边有一条约八十公分长的鳄鱼在嬉水和晒太阳。据滨江保安人员介绍,前两天已由当地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抓捕,但都被鳄鱼逃脱。
另据一则视频显示,一条鳄鱼趴在江岸边,围观市民在岸堤护栏外喊着“动了,动了”。
当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边防和港航公安获悉,确有此事,正在抓捕中。
9月19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透露,从网传图片和视频可初步判定,这条鳄鱼或为暹罗鳄。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表示,上海地区没有鳄鱼的自然分布。目前我国境内本地鳄鱼种类只有扬子鳄,其他鳄鱼均为外来物种。
鳄鱼出现在黄浦江的情况,基本上是人为丢弃、放生或者养殖场所逃逸,跟环境变好没有太大关系。网上有人认为这条鳄鱼为放生,市农业农村委表示,这一猜测可能性比较大。
而对于抓捕进展,市农业农村委表示,目前正在捕捉当中,还没有捕捉到。市农业农村委将主动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捕捉处置工作。需要注意的是,暹罗鳄一般不会对人类构成危害,但当它们认为自己受到袭击时,也会攻击人类,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记者查询发现,鳄鱼属于非常凶猛的爬行动物,普通市民是严禁养殖鳄鱼的,养殖场也要取得相关合法的养殖证件(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具备相应养殖条件(特别是防护措施)才能进行鳄鱼养殖。2019年5月6日, 农业农村部将暹罗鳄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依法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如果市民购买的暹罗鳄来源不合法,买来饲养未办理相关证件,都是非法的,一旦被查获将会被没收,同时还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据其他媒体报道,野生鳄鱼和人工养殖的鳄鱼享受同样的保护级别,若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无论是商家销售还是市民购买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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