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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总结扶贫腐败三大特点:类型清晰、禁而不绝、危害巨大

赵丽 靳雪林/法制日报
2018-02-12 12:48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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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贷,严肃查处。

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扶贫领域反腐的表述中,最引人关注的两个词。其中,“严惩不贷”的对象是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肃查处”的对象则是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行为。

对于文件中提出的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国家行政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扶贫攻坚的第一年,也可以说是扶贫攻坚的关键年,“所以中央很重视,群众也很需要。2018年,我们会加大在扶贫方面人力、物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同时政策投入的力度也会加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整治基层腐败、扫黑除恶,打好扶贫攻坚战一是要扫黑除恶,二是要加强组织建设,通过组织建设带动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对于扶贫攻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

扶贫腐败呈现三大特点

在审计署发布的2018年第一号公告中,列举了34个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后的处理情况,其中提到,2012年至2015年,云南省砚山、麻栗坡等11个县扶贫办涉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680多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审计署将相关线索移送云南省监察厅后,纪检监察部门给予29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这只是审计署近年来亮剑扶贫资金的一个缩影。2016年和2017年,审计署共对37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审计,抽查扶贫资金737.53亿元,入户走访1.82万个贫困家庭,发现问题金额70多亿元。

“过去几年,搞数字脱贫、扶贫资金跑冒滴漏、挪用等现象比较严重。最近几年,我们可以看到,群众对于扶贫非常欢迎,而且群众的生活状况得到了全面改善。不过,群众也有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一些基层干部的作风仍然存在问题,执行不力现象依然存在。”竹立家对记者说。

在竹立家看来,扶贫领域出现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是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观念上有问题,最突出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还不是很明确,这种思想的表现形式就是落实不力。

“另外我们在制度方面还有一些漏洞,对于政策执行的监督不是很明确。而且,基层的监管难度相对比较大,有一些权黑勾结、裙带关系,这对乡村振兴和公共资源正确使用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竹立家说。

针对基层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总结了三大特点:

首先是类型明晰,此类腐败问题没有特别复杂的情节和类型,大多数是贪污、侵占、私自截留、挥霍浪费等类型,所以抓起来相对来说是有重点的,是容易去突破的;

其次,看似简单的背后却因为其发生在基层而比较顽固,“在基层扶贫领域工作中,确实有少数人已经形成了一些不好的习惯和作风,而且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禁而不绝、屡次反弹,蔓延态势比较明显”;

再次,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群众的切身利益会带来特别巨大的危害。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都提到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苍蝇乱飞”在基层体现得比较明显,其对群众利益的影响和侵害也比较明显。

弄虚作假阻碍脱贫工作

2017年12月23日上午,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扶贫资金问题,胡泽君提到,被审计的各县共剔除和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18万人,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9.51万人。

剔除和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指扶贫造假。这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直接点名的数字脱贫问题。

在评价数字脱贫问题时,宋伟用了两个“非常”来形容:数字作假对脱贫工作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给脱贫工作带来的阻碍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常大的。

“目前,中央开始强力治理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比较及时的。”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数字脱贫的本质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密相关,“它使得真实的情况和汇报的情况完全不一致,只是从数字上、形式上脱贫了,但是实质上并没有让群众实实在在地走出贫困,这个问题对基层治理工作的挑战比较大”。

针对数字脱贫问题,宋伟建议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发挥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抓实抓牢,做到情况准、数字清,“一定要对基层的情况相当了解,对基层实际情况进行实际调研,而不盲目地听从一家之言或只是参考一些数字就觉得这个地方已经脱贫了,不能被一些虚假的现象所蒙蔽”。

“另一方面,对于数字脱贫、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予以严厉的打击和问责,采取一些严厉手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让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基层干部在官场上没有生存的机会。”宋伟说。

“扶贫领域出现腐败和造假现象,反映的是部分地方官员的不作为。所以,打击扶贫腐败和造假,就该以铁腕打击和查处责任缺失、监管弱化、履职不力等失职渎职现象。”竹立家说,这样的查处,不只是要针对一些具体经办的基层干部,对于一些负有监督管理之责的地方主政官员,该追责的也不可放过。

阳光管理严肃查处并行

严肃查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治理扶贫领域腐败的要求。

在宋伟看来,贪污侵占、冒领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在扶贫领域中广泛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可能是查处的重点。

不过,宋伟更加关注如何有效查处。他认为,要想行之有效地查处,地方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要层层传导,不能出现层层减弱的情况。纪委也要发挥好监督责任。同时,在制度层面则要建立起一个更加完善的、科学的制度体系,减少腐败行为存在的可能性,要使得贪污侵占、冒领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在农村、在扶贫领域没有可以生存的土壤。

在不少业内专家看来,这套完善、科学的制度体系,应当包括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机制。

何谓“阳光化”?宋伟给出了这样的要求:要向群众公开所有资金的审批流程、监管方式、使用的去向;对“阳光”的过程也要进行审计,包括对资金的审计、对政策落地的督查。

“建立扶贫资金的阳光化管理机制,还是要公开透明,一些建设资金的数额数量、分配和使用过程都必须公开透明。”宋伟说,在执行过程中要引进像互联网、云计算以及现代金融方面的一些技术来进行管理,“比如给老人、贫困户等发放的资金,不经过县、乡和村,由相关机构进行统计把钱直接打入个人账户,避免一些基层干部截流,利用技术使扶贫资金明确到位,精准扶贫”。

此外,中央纪委去年通报关于扶贫腐败问题的特点时提到,一些基层干部对扶贫资金打“歪主意”,他们的手段已经不限于简单的吃拿卡要,还盯上了扶贫项目。

在宋伟看来,扶贫项目和精准扶贫是配套的,“但是项目涉及的环节更多、资金可能更大,对这个领域的监管任务也更重。对扶贫项目的监管,既要有纪委的监督,也要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对于群众举报的一些问题,有关部门要进行及时查处”。

(原标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业内专家剖析 扶贫领域反腐如何精准有效》)

    责任编辑: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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