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消费生活更便利,城市才有“烟火气”

柴俊勇/ 微信公号“上海市消保委”
2022-09-17 11:38
浦江头条 >
字号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终环节,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基础性作用。它是指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可以按照消费对象、交易方式、消费目的进行分类。我们通常讲的消费,是指个人消费。

四十年前,邓小平曾强调:现代化就是让老百姓“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当前上海正在深入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世界上的大城市都是通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设,特别是提升本地服务消费的质量和多样性,来提高大城市人们的高品质生活。

消费作为引领经济发展“三驾马车”之一,对上海经济发展起到日趋重要的“压舱石”作用。2021年,上海消费品进口总额占全国1/3,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引领全国,2021年超过了1.8万亿元,规模稳居全国首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达到60%以上。

图片源于网络

一、优化地域布局,实现“消费就在我身边”

目前,上海市共有19个市级商圈,远期规划还有10个市级商圈。2014年至2021年,上海新增购物中心229个,新增商业建筑面积1808.34万方。2021年,电商交易额占全国近1/10,网络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17.8%。一方面,商圈的建设红红火火,商业面积越来越大,但另一方面,市民的购物体验、消费便利度提升并不明显。

消费的对象是人,要随着不同人群消费水准建商场。上海曾有一句广告语“走走看看南京路,逛逛玩玩淮海路,购物要去四川北路。”体现了消费人群是应该有地域布局的。现在由于城市改造更新加快,消费和人群脱节了,一些原本就在家门口的商业消失了,消费的便利度打折扣。我们现在要推动消费,就要实现“消费就在我身边”。 从前我们习以为常的包子铺、小卖部、理发店,在城市更新中被淘汰,但它们却是城市毛细血管的“末梢”,在城市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一点在这次疫情中体现的尤为明显,许多居民在静默期间全靠楼下的小卖部、组织“团购”来维持日常生活。如今倡导15分钟生活圈,要从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品牌打造等方面着手,大力发展“小店经济”。

消费生活更便利,城市才有“烟火气”。消费不是推销,而是根据需求、适应季节、满足人群、符合地域特色。例如,高铁列车员推着小推车在一节节车厢里叫卖的商品,人们都不愿意买,而一些网红景点的周边纪念品却吸引游客大排长队。要精心打造消费品内容,“扩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可以举办“上海礼物”旅游商品大赛,推广、奖励、展示具有上海品牌特产、上海形象特征、上海地域特色的、有较大市场认同和游客喜爱购买的规模化、成熟的,具有示范引导力的商品,重点培育知名品牌、特色商品,突出销售,树立榜样。参照国际免税店模式打造“上海礼物”旅游商品综合购物市场,汇集地方特产、品牌特色的消费品,为旅游购物需求搭建市场流通的购物平台,形成上海特色的特有品牌。

二、共享开放红利,实现“买全球”“卖全球”

从国际经验来看,我们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现状更接近于“以政策导向实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发展历程。因此,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大力发展免退税经济。按照中央加快浦东引领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的发展要求,积极争取财政部、商务部等中央部门的支持,尽早拿到免税牌照,打好发展免退税经济的基础。进一步强化上海“四大功能”,尤其是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着眼“买全球”和“卖全球”目标。切实做好市内免税店规划选址建设,在南京路步行街、南京西路商街、北外滩、徐家汇、五角场等区域推出一批离境退税示范街区,依托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开放通道和开放平台,积极发展免税店,增加免税店数量,扩大免税覆盖的商品范围。允许更多进博会展品进入免税店进行交易,推动进博会展品变商品,让上海市民共享进博会红利。进一步扩大国际游客退税试点范围,鼓励更多符合条件、有试点意愿的优质商户加入“即买即退”服务行列,进一步放大“即买即退”离境退税政策效应,提升离境退税服务便利度,同时要研究退税标的物由货物向服务拓展,推进离境退税点布局完善,确保在机场、邮轮码头每个离境口岸点都有退税办理机构。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放开市内免税店国内居民购买限制,并增加免税购物额度。

要发挥好上海丰富的市场优势、资源优势和场景优势,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消费品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更多的本土品牌,将本土品牌走出国门,实现“卖全球”的目标,让“上海创新”“上海品牌”成为享誉全球的金名片。应当看到,近几年来上海的消费品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民族品牌复兴,新国潮元素受到了九零后、九五后年轻一代消费者的追捧,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里表现得尤为突出。乘着这股东风,应利用上海品牌高地及中心城区区位优势,鼓励国内大型消费品集团总部迁来上海,政府可提供办公场所和税收优惠,特别是帮助他们的产品在世界级消费品的商场陈列和销售。可创造条件,鼓励有一定历史的本土品牌进入南京西路、陆家嘴等地区的销售渠道,特别是进入一些以外资产品为主的大型商场,也可以采取快闪店、联名店等各种较为灵活的方式,为他们的品牌赋能。每年可在南京西路、陆家嘴等地举办新品节,在鼓励外资品牌产品在沪首发的同时,可留出部分名额给优秀本土品牌,提供共同出现在消费者面前的机会。针对上海国有企业中,尚有部分老字号的消费品牌、商业品牌没有充分发挥的市场潜能,有些甚至长期经营能力低下的情况,可以采取包括拍卖、与民营资本充分合作等方式,发挥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领域里灵活运作、勇于拼搏的特点,让民营企业接手或者合作,让老品牌在互联网的国潮时代,重新焕发青春。

三、丰富消费场景,实现“烟火气”持续发展

要强化需求侧的集聚和引领能力,按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分步骤、分地区培育面向地域的低中高端消费市场。“后备箱集市”是一种全新的市场经济样式,“后备箱经济”依靠时尚的设计、独特的氛围,吸引了大批年轻人,已经从城区到郊区,不断发展。后备箱集市主打创意,形式灵活、机动性强、门槛不高,一定程度上可以拓展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成为年轻人试水创业、利用业余时间增加收入的阵地,也是一些失业人群再就业的途径。“后备箱经济”是自发形成的一种夜市经济,能够获得大众的认可,说明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应该对“后备箱经济”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和措施,打造更宽松的经营环境,鼓励年轻人大胆尝试,将其做为吸纳灵活就业、自由就业的新方式、新玩法,同时鼓励商业机构统筹策划,统一管理后备箱集市。目前“夜经济”发展更多侧重餐饮、购物等传统消费内容,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文化及文创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未来,可以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及文创产品夜间供给的支持,满足居民不同层次消费需求,丰富“夜经济”的业态。例如,可以优化完善旅游景点、博物馆、科普基地、影剧院等夜间服务,支持演艺大世界品牌更加融入“夜经济”发展等,打造饮食、旅游、购物、娱乐、体育、文化等融合发展的“夜经济”模式。

对比国际著名都市旅游城市,在观光产品带动延伸产品并引领持久性消费方面,上海目前仍存在资源产品化不足、尚未形成消费热点等问题。第一,遵循文旅产品开发规律,着力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都市观光产品。既要对文化旧址遗迹、街区等有形资源进行整合,也要对历史文化传承脉络进行整合,充分考虑来沪访客商务人士多、停留时间短、行为节奏快的特点,以精彩、深刻、动人的历史故事为主线,整合开发不同视角和内容的游线产品。第二,基于文旅产品消费规律,着力推进都市观光产品成为消费新热点、新引擎。延展都市观光产品中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与其相关的街道、场所、物件、美食、服饰等,开发形成适合深度体验和重复消费的延伸产品,点燃历史文化街区的深度体验式消费,引领消费新热点。强化整合营销与产品推广,形成一批网红游线、打卡点,以及爆款美食、纪念品和文化创意产品等,更与上海夜间经济、娱乐休闲、会展赛事等实现有效衔接,使代表上海城市历史文化肌理的街区,成为可阅读、可漫步、有品位、旺消费的沉浸式体验街区,从而引领持久性消费,更好彰显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活力和魅力。

由于新冠肺炎这场疫情影响,作为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的消费市场大幅下降。现阶段疫情已有效控制,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责任落实、细化运行准备、优化政策供给,加快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应想办法快速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和信心,从而让投资量、劳动量、生产率等指标进入良性循环。要进一步从改革户籍制度、加快土地流转、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破冰,建立长三角消费一体化共建共享机制,提升消费能级。加快就业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扩大消费环境,构建消费的信用、标准与监管体系,在法律制度体系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持续推动开展“五五购物节”,更加合理发放消费券,鼓励市民消费。

上海市消保委特邀志愿者:柴俊勇

柴俊勇,上海市消保委特邀志愿者,曾在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上海市委、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协工作任职。现系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首席教授;上海市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家组组长;上海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会长。

(原题为《柴俊勇:消费生活更便利,城市才有“烟火气”丨维权声音》)

    责任编辑:徐晓阳
    图片编辑:张同泽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