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专项治理】福建大田县全面禁止牛蛙养殖
大田河长制
字号
大田县2018年7月1日起全县全面禁止非法牛蛙养殖。据悉,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从2月1日至2月8日为宣传摸底阶段。通过宣传使各养殖场(户)认清形势,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治理工作。
(二)从2月1日至2月8日为告知确认阶段。各养殖场(户)主动到当地政府签收《牛蛙养殖清理告知书》,并承诺于3月31日前自行拆除现有养殖场所的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土地原有面貌。
(三)从2月9日至3月31日为督促治理阶段。从2月9日起,各养殖场(户)禁止投放牛蛙苗种(蝌蚪和幼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并自行拆除养殖场所的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土地原有面貌。在此期间,各乡(镇)、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强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打击。
(四)从4月1日至6月30日为执法整治阶段。相执法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对逾期未全部清理养殖场所及附属设施的养殖场(户)予以严厉打击,强制拆除处置。
(五)7月1日后为巩固提高阶段。县整治办将对各乡(镇)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工作和督促检查,防止牛蛙养殖出现反弹。
牛蛙
据有关部门调查:牛蛙因其养殖门槛低、利润高,近年来我县牛蛙养殖迅速蔓延。但是牛蛙的养殖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收集直排污水
牛蛙养殖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选在水的源头处养殖。但是养殖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病死牛蛙未经处理,随意弃置,造成河道生态环境污染。牛蛙养殖场高密度养殖
养殖户为追求利润,一般采用高密度的养殖方式,为保证成活率大剂量使用抗生素,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牛蛙体内存在霍乱弧菌等寄生病菌,可能导致食物型霍乱的流行和爆发。病态牛蛙
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已于2013年2月1日列入农业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目录(第一批)》(第1897号公告)中。牛蛙成蛙会捕食其他蛙类,蝌蚪也会捕食其他原生蛙类的蝌蚪,牛蛙蝌蚪期可长达1-3年,所以对其他蛙类蝌蚪的影响相当大。(编辑:柯玺桢、叶式炉 编审:卢国首)
责任编辑:大田河长制3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