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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江水域禁渔:禁捕效果初步显现,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
9月16日10时,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情况。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蔡斌在发布会上介绍,长江十年禁渔共涉及陕西省宝鸡、汉中、安康、商洛4市31个县(市、区、管委会)。近年来,陕西省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力推进长江禁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全省长江禁捕秩序平稳,相关船网管理比较规范,政策体系框架基本搭建,禁捕效果初步显现,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
结合省情实际,陕西省划定了禁捕水域,明确长江十年禁渔主阵地。其中,国家划定的禁捕水域主要包括汉江、嘉陵江干流陕西段901公里,还有太白湑水河、丹凤武关河、略阳等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总面积17787公顷;省级禁捕水域主要包括丹江干流陕西段248公里和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15781公顷;以及由宝鸡、汉中、安康、商洛4市31个县(市、区、管委会)政府划定的汉江、丹江、嘉陵江支流水域,岸线总长度9401公里。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太白湑水河、丹凤武关河、略阳等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凤县嘉陵江源、汉江西乡段、褒河、商州丹江源、城固湑水河、紫阳任河、南郑西流河等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汉江、嘉陵江、丹江干流陕西段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蔡斌介绍,陕西省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重大任务,主要特点体现在政策支撑到位、专项整治到位、督查考核到位、保障措施到位。
2020年至今,陕西分类处置各类船舶3591艘,其中,拆解“三无”渔船1891艘,网具全部销毁;统一登记标识管理各类自用船1524艘;转用相关工作船舶(防汛、护渔)176艘。清缴销毁电鱼工具242套、违规渔具2167件,在顺利实现“一年起好步、管得住”的目标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蔡斌还介绍,陕西还开展了“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清船清网成果,未拆解船舶“一船一档”,统一登记、统一标识、规范管理,与船主签订不从事渔业捕捞承诺书。联合开展市场销售禁用渔具违法行为执法检查,规范渔具销售市场管理。禁捕以来,全省共开展联合执法1203次,出动执法人员3525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313辆次、出动执法船艇1024艘次,水上巡查17293公里,渔政部门查办行政案件529起,移送司法124起;公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95起,涉渔行政案件68起;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32起,形成了良好的强监管严执法工作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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