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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破融合进行时 | 破产管理人“经营监管+债务管理”, 为企业赢得“自愈期”
2022
破产管理人
经营监管+债务管理
为企业赢得“自愈期”
- 园 法 执 行 -
近日,园区法院在一起被执行人为餐饮经营企业的执行案件中,深化执破融合理念,借助破产管理人对被执行企业进行经营监管和债务管理,不但为企业恢复经营争取到了宝贵的“自愈期”,而且为执破融合机制的深度应用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创新思路。
缘起
餐饮企业面临的经营困境
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饭店、某咖啡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经园区法院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饭店和咖啡厅向融资租赁公司分期支付70余万元。调解达成后,因该饭店和咖啡厅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融资租赁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现场调查后发现,该饭店、咖啡厅均在正常经营,只是因为前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营业才导致企业资金受困,未能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被执行企业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重新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还款方案进行协商,但在多次协商后,双方均未能顺利达成还款协议。
融资租赁公司代理人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公司已经与被执行企业达成过和解协议,但却没有得到有效履行,所以我们对被执行企业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持怀疑态度。
饭店和咖啡厅负责人
我们不是不想按照协议还钱,只是因为饭店和咖啡厅在疫情期间不但无法营业没有收入,而且还需要承担员工薪资、租金水电开支,实在是没有这么多资金。
至此,本案执行工作面临左右为难的困境,一边是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另一边是如强制执行必然会导致两家企业彻底一蹶不振。
破局
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的会诊合议
▲ 组成合议庭并线上约谈当事人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执行法官决定参照破产程序,对被执行企业进行经营监管和债务管理。在预留足够企业经营成本的情况下,将经营利润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并且对企业负债进行集中管理和清偿,但在如何具体推进该项工作上再次犯了难。
执行法官
执行法官对执行案件的办理,特别在财产处置方面具有极为丰富的经验,但涉及到企业经营监管和债务管理上,往往不具备相应的专业储备和经验积累。
为了提高本案执破融合效率,进一步打破执行和破产壁垒,成立了由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共同推进涉案企业的经营监管和债务管理工作,实现执行和破产人员的融合。
探索
破产管理人的经营监管和债务管理尝试
▲ 现场摇号遴选破产管理人
经多次讨论和筹划,合议庭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参照破产管理人遴选制度选取本案管理人,案件顺利移交园区法院司法鉴定部门进行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提高本次遴选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在公开摇号遴选前,由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共同召开视频通报会,一方面向各家管理人机构介绍具体案情,另一方面对本次遴选方式和管理职责进行详细介绍,共有22家管理人报名。2022年9月5日,园区法院通过摇号确定一家正式管理人机构和两家备选管理人机构。
▲ 管理人现场工作
目前,本次遴选的管理人团队已入驻被执行企业,开始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管,并对相关债务进行统一管理。
破产管理人
在执行程序中直接对企业进行经营监管和债务管理,无疑是执破融合理念下又一项全新的机制创新,我们非常荣幸能够参与其中,并且将尽职尽责的完成好本次管理工作。
破产管理人对企业经营监管和债权债务管理具有专业优势,但如何将这种专业优势‘移植’到执行案件的办理中,则离不开执行和破产的深度融合。由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组建合议庭直接负责案件办理,从而为打破执破壁垒,快速提升彼此的融合度,提供了一条执破融合的‘捷径’。
由破产管理人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管,在预留足够经营成本的情况下,将经营利润全部用于清偿债务,既满足了企业持续经营的需求,又能够保证债权人顺利提取企业经营利润,实现“双困”变“双赢”。此外,管理人对被执行企业债务的管理,既能够减轻企业债务压力,集中精力做好生产经营,又能够避免债务持续恶化,为企业赢得“自愈期”。
原标题:《执破融合进行时 | 破产管理人“经营监管+债务管理”, 为企业赢得“自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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