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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退休官员被举报闯入民宅砍伐邻居名贵树,警方已立案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18-02-12 22:05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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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腊梅树的一支已被砍掉上半部分。  本文图片均由浦女士提供

近日,发生在江苏太仓的一起“退休官员闯入他人宅院擅自砍伐邻居名树事件”,因网友浦女士在微博上的公开投诉,引发公众关注。

浦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日前,她父亲回到江苏太仓的老宅,发现院子里两棵已栽种了几十年的名树“被砍”。她已向当地警方报警。

警方查明,老宅的两棵树木被砍伐,系太仓市原人大副主任毛某荣指使他人所为。

在浦女士看来,毛某荣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她家住宅砍树已涉嫌犯罪,不过警方并未刑事立案,而是以财物损失不超过5000元为由进行行政立案。

太仓警方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回应称,对于砍树是否获得许可,浦、毛两家各执一词。不过,据警方调查,毛某荣砍伐树有一定的理由,浦家一株树龄约20年的枇杷树枝叶茂盛,已影响到二楼邻居毛某荣家的采光,夏天还会招来大量蚊虫,于是,毛某荣才安排人翻墙入院对树木进行砍伐。

警方称,毛某荣并没有将树连根拔起,而是把树修剪得与毛家二楼阳台齐平,树木被砍后也不影响生长,故警方以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对毛某荣进行行政立案。

约20年树龄的枇杷树被砍后的样子。 

退休官员被指私闯民宅砍伐名树

浦女士向澎湃新闻回忆,1月17日傍晚,她父亲从北京回到太仓,打开位于城厢镇县府街101室的老宅房门,进入庭院,吃惊地发现两棵树已被砍下,树枝散落在围墙内外。

据浦女士陈述,被砍的两棵树分别是腊梅树和枇杷树。其中,腊梅树是她爷爷、解放后太仓首任县长浦太福生前(1976年)栽种。爷爷去世后,1986年从原址移栽到如今的房屋院内。这棵树承载了全家人对老人的思念,具有“不可复制的人文价值”。据浦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腊梅树的一枝至少砍去一半,留下新鲜的截面。

浦女士说,另一颗树是栽种于1998年的枇杷树,几乎被“拦腰”砍断了,以后结果实的可能性很小。

浦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以私闯民宅、家中珍贵树木被盗砍为由,向苏州市警方报警。太仓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处警。

据浦女士称,警方查明,她家老宅院子里树木被砍,系她楼上的邻居、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毛某荣“指使他人”所为。

浦女士说,这是毛家第二次非法侵入住宅。记得第一次是在2015年冬天,毛未经许可、也没有沟通,就到她家砍树,“当时我们忍了”,没想到这次又“想砍就砍”。

被砍之前的枇杷树。 浦女士提供的视频截图

伐树者:树木长势茂盛,已影响到二楼邻居生活

针对“砍树”一事,毛某荣向澎湃新闻进行了回应。

毛某荣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今年已84岁,曾担任过太仓粮食局局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6年,他家和浦家搬进了现在的大楼里,毛家住二楼,浦家住一楼。当年,浦家就在院子里种了腊梅树,后来又种了枇杷树。

毛某荣表示,近年来,随着树木长势日盛,枇杷树的枝干已经超过2楼的阳台,影响毛家的采光,而且时常遭鸟粪和蚊虫的骚扰。2015年上半年,他曾碰到浦女士的父亲浦某奇,沟通修剪树木一事,获得准许后,他于当年腊月请人进行“修剪”,事后,浦家并未提出反对意见。

毛某荣对澎湃新闻称,2017年,他家又遭遇一楼院内树木繁茂带来的烦恼,当年11月下旬,他到居委会找相关领导,但因居委会未找到人进行修剪而作罢,随后他自己掏钱找了两个工人“作业”。不过,太仓市城厢镇县府居委会张姓主任未证实这一说法。

毛某荣回忆,小寒(2018年1月5日)后几天,他带着一家物业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浦家,敲门发现家里没人。于是,两名工作人员架梯子翻墙进入院子,准备“修剪”枝叶繁茂的枇杷树。

“当时已有一床被套把腊梅压坏了,跟枇杷树交错在一起,挡住了路。物业没办法了,只能把腊梅的一枝同时锯掉,枇杷树锯到跟二楼阳台平行的位置。”毛某荣说。

警方:涉嫌损坏公私财物,已行政立案

太仓市公安局政工办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18日,浦某某以未经同意擅闯民宅,盗砍树木为由,向苏州市公安局报警,当天苏州警方将警情转给太仓市公安局。当天,太仓警方以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进行行政立案。

根据太仓警方初查,砍树之前,毛某荣事先跟浦家打过招呼,且获得了同意。不过,这一点遭到浦家否认。

警方认为,鉴于被砍的两棵树并未在园林绿化部门备案,不属于古树和文物。毛某荣涉及的损毁财物情节较为轻微,且砍树有一定的理由。

澎湃新闻从太仓警方获悉,据毛某荣反映,他家住在二楼,浦家一楼院子里的枇杷树枝叶茂盛,影响二楼的采光,且夏天有大量蚊虫,翻墙砍树是为了“维护相邻权”,消除生活中的妨碍。

太仓警方调查还发现,毛某荣并没有将树连根拔起,或齐地砍断,而是把树修剪得与二楼阳台齐平,且选择在小寒之后砍树,树木还能继续生长。

“(这起案件)本身是邻里纠纷,擅闯民宅不能成立,而翻墙也没有动房子里的财物,也不构成盗窃。”上述太仓市公安局政工办人士称,为此,警方曾通过当地老干部对双方进行协调,但未果。

据太仓警方透露,按照物价局的评估,损毁的财物价值未超过5000元,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但浦女士认为,当地公安部门存在压低受损财物价值的嫌疑,以腊梅树无法评估为由不计入损失,枇杷树不评果实损失价,将损失控制在5000元以下,仅对肇事者治安处罚。

浦女士还称,对于她提出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的请求,警方拒绝出具资产评估委托函。

2月5日,太仓警方相关人士回应称,警方办案并不存在偏袒哪一方,一直按照相关程序秉公执法。根据惯例和相关流程,受损财物的价值由当地物价部门进行评估。如果有异议,可推荐相关评估机构,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评估,费用由公安机关支付,但不允许当事人介入,否则将有失公允。

2月6日中午,太仓相关部门向澎湃新闻发来关于此案的《调查报告》显示,当地公安机关曾委托太仓市价格认定中心对浦家的两棵树的损毁情况进行估价。关于此案涉及的腊梅树和枇杷树,“由于无法确定标的物的具体损坏程度,并且本地区花木市场无可供参照的标的和数据”,故“标的物的损失价格无法认定”。

    责任编辑:李克诚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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