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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固体废物跨省倾倒长江”系列案:已立案2件2人
记者2月5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安徽省检察院高度关注长江流域跨省运输、倾倒固体工业废物污染环境事件,自今年1月上旬以来,积极派员深入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了解事件情况,加强沟通协调,介入案件调查处理,引导侦查取证,密切跟踪监督。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近日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督促尽快立案、固定证据,严格依法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2人。
环境监测人员现场采样。2017年10月12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侦办了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经侦查发现,2017年5月,姜某在明知李某、涂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李某、涂某处置浙江某公司产生的酸洗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接受委托后,李某、涂某伙同他人联系车辆,从浙江某公司装运酸洗污泥,将60余吨酸洗污泥非法倾倒在安徽铜陵滨江大道北段与朱永路连接处的长江堤坝内,严重污染环境。2017年12月,经公安机关提请,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涂某批准逮捕。
倾倒一半的装载船。公安机关通过对上述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进一步侦查发现,有大量船舶从江浙地区通过长江流域向安徽境内运输、倾倒固体废物,现已查实铜陵上江村江滩被倾倒不明固体废物2700吨。公安机关和海事部门还在长江铜陵段江面上扣留装满不明固体废物船只7艘,不明固废约7000吨。
安徽省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接到相关情况通报后,一方面致函环保部门,要求其迅速开展检测鉴定工作,同时派员会同省环保厅、省公安厅人员赶赴铜陵,查勘固废倾倒现场和7艘船只载运固废情况,了解具体案情,提出指导意见。另一方面先后两次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作,充分交换意见,在案件管辖、侦查取证、采样鉴定、人员稳控、废物溯源、废物处置等方面形成共识。至1月底,对查扣船只装载固体废物的采样工作基本结束,7艘船只的遣返工作也已完成。
伪造的转运单。目前,安徽省检察院与该省公安厅已就“固体废物跨省倾倒长江系列案”进行了联合挂牌督办。经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建议移送并监督立案,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2人。1月27日,安徽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再次派员前往铜陵市,督促加快案件侦查进度。
相关工作人员正在询问船主。(原标题:安徽检察机关跟踪监督“固体废物跨省倾倒长江”系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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