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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虚假诉讼④ | 还了钱却说没还,“夫妻”二人双双获刑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9-09 15: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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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还了钱

却说没还

“夫妻”二人“小聪明”

还起诉到法院

终究是

聪明反被聪明误

案情简介

钱不是都还了吗,怎么还起诉我?有没有搞错啊?

赵某

2018年4月,李某经人介绍得知赵某急需用钱,便与吴某借款30000元给赵某,王某作为借款保证人。借款时,李某对赵某称:“让我老婆吴某把钱转给你,你写张借条,出借人写她的名字就行。”2019年,赵某按照借款约定偿还了借款本息。

可是,2020年4月,李某的“妻子”吴某却将赵某诉至吴兴法院,出具了借条等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偿还本金30000元并支付利息13800元。

庭审中,赵某承认自己曾向李某“夫妻”两人借款,但该钱款已还清,其中还给李某41099元、吴某4000元,李某也出具了收条。吴某却称其并不认识李某,赵某还钱给李某那是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从吴某出示的借条来看,出借人为吴某,借款人为赵某,至于赵某所说的李某,没有证据表明他有参与此起借贷纠纷。

承办法官发现,赵某所说的还款金额和吴某所出示的借条记载的本金和利息完全吻合,且对事发经过的表述非常详细且符合常理,而吴某在诉讼中的表现则三缄其口,认为案件存在较大虚假诉讼可能,于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原来,李某、吴某合伙从事资金借贷生意,一直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由吴某提供出借资金,李某寻找借款人及催讨借款本金、利息。当借款人将钱款还给李某而非吴某时,则由吴某持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保证胜诉,李某让吴某在开庭时虚假陈述,隐瞒已经还款的事实及两人的关系,而李某则规避出庭参加诉讼。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李某、吴某以同样的手段在另外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实施了虚假诉讼,同时还发现李某涉嫌盗窃。2022年5月,李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盗窃罪,吴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起诉至吴兴法院。

法院认为,李某、吴某故意隐瞒还款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法判决吴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李某犯虚假诉讼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法官提醒

民商事审判领域的虚假诉讼行为是对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的挑衅,不仅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还会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性质恶劣。司法活动的权威不容挑战,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时参加诉讼活动,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原标题:《亮剑虚假诉讼④ | 还了钱却说没还,“夫妻”二人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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