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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状告百亿私募映雪投资伪造净值数据,法院驳回申请
百亿私募映雪投资被投资者以伪造净值报告为由告上法庭。
上海金融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在近期引发关注。因为法院最终裁定,私募管理人确认了定期报告均未经托管人复核,故不存在伪造的情节。
投资者怀疑管理人伪造净值报告
这份《佟某与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于8月29日在裁判文书网公布。
具体来看,投资者佟某购买了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映雪投资”)的私募产品“映雪特殊机会1号私募基金”。佟某认为,映雪投资存在未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停止公布基金净值并停止办理基金赎回、伪造净值报告等行为。
据佟某表述,自2019年11月起,映雪投资即停止了案涉私募基金的分红及净值公布,并停止办理私募基金的赎回。2021年5月14日,映雪投资向佟某出具《对于的回复》称,案涉基金无法估值致使暂停赎回的原因系持有的某些债券发生违约,导致相关债权停牌。
佟某表示,映雪投资主张的新冠疫情导致债券市场流动性差以致债券复牌后没有公开价值的说法,“显然根本无法成立”。即使部分债券存有实质性违约甚至停牌情形,中债及中证登每日也有较为公允的当日估值的公布,也即亦存有基金净值估值的可操作性,而并非映雪投资一刀切的主张无法估值。
佟某还提出,映雪投资声称案涉基金产品无法估值致使暂停赎回,但映雪投资却一直定期向佟某发送未经托管人复核的所谓净值报告,并载明相应的基金净值。他认为,既然无法估值,净值又从何而来,映雪投资提供的净值报告及相关数据显然系其自行伪造。
除此之外,佟某称已于2021年就映雪投资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及未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向证监会进行投诉,并于2021年9月7日收到上海市某局立案调查通知。目前,佟某已得到证监部门的反馈,确认映雪投资存在未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
法院驳回投资者申请
2021年5月14日,佟某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佟某向仲裁庭提交了案涉基金月度、季度、年度报告作为证据,映雪投资经质证,对真实性无异议,认为报告的右上角载示“未经复核,仅供参考”。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于2021年12月15日作出裁决书,仲裁裁决认定,被申请人映雪投资向申请人佟某履行了相关基金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不认同裁决结果,佟某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映雪投资辩称,不同意申请人佟某的申请,应予驳回。理由包括,第一,佟某主张撤裁的理由其实还是其对仲裁案件本身实体的争议,其仲裁请求本身就是要求赎回基金份额。对此,双方在仲裁审理中均各自发表了意见、提供了证据,仲裁庭也依据双方的举证作出了裁决。第二,佟某主张的理由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关于撤销仲裁所规定的法定条件范围。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佟某虽主张映雪投资伪造证据,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加以证明,映雪投资于仲裁审理中也确认相关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均未经托管人复核,故不存在伪造的情节,对佟某的该项主张,该院难以支持。
对于佟某主张映雪投资未尽信息披露义务系隐瞒证据一节,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案涉仲裁裁决已就映雪投资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认定,佟某亦未举证证明具体隐瞒了哪份证据从而影响了案件公正裁决,其该项主张的实质是认为仲裁庭在映雪投资未充分举证的情况下作出了对佟某不利的认定,是对裁决结果的不认同。佟某提出的其余理由也均属于仲裁实体判定事项,仲裁裁决的实体处理结果是否得当,不属于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于8月19日裁定,驳回申请人佟某的申请。
映雪投资子公司曾被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映雪资本成立于2012年4月,定位于为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高净值人群提供全方位财富管理和现金管理服务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目前的管理规模在100亿元以上。
本次事件涉及的基金产品“映雪特殊机会1号私募基金”成立于2017年8月,策略为纯债策略,托管人为兴业证券,目前仍在运作。不过,第三方网站上无法查询到该基金的近期净值数据。
其实,映雪投资近期出现了不少问题。
7月15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两则处罚公告,事涉映雪投资持股51%的子公司杭州莱茵映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莱茵映雪”)。
一则是因莱茵映雪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完整留存投资运作决策过程性材料、未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重大事项未向证券基金业协会报告,对其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一则处罚公告则是针对莱茵映雪的董事、法定代表人和投研负责人郑宇。因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对其予以监管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2020年3月修订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显示,中国证监会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记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对于《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3年。
天眼查信息显示,莱茵映雪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大股东是映雪投资,其持有杭州莱茵映雪投资公司51%的股份,穿透股权结构,背后实控人是郑宇。
作为映雪投资的灵魂人物,郑宇拥有近二十年的投资经验,公开资料显示,郑宇曾任国盛证券自营部门负责人,在股票、债券、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精通各种交易策略,其投资业绩一度非常亮眼。
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映雪投资旗下目前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有215只,但多只私募产品已经清算。同时,映雪投资存在多项问题,包括投资者定向披露账户开立率低、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最近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管理人填报信息与工商不一致等。
值得注意的是,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6月发布限制消费令,映雪投资和郑宇被限制高消费。据公告称,法院在2022年6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均胜电子申请执行映雪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因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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