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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近万吨垃圾倾倒长江”:8艘船只已押返原装载码头
中新网合肥1月31日电 31日,安徽省环保厅对长江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基本情况进行通报。
记者从当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倾倒近万吨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8艘船舶,被押返原装载码头,待固废检测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固废属性情况,若是危险废物,将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办法予以安全处置,同时对倾倒地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造成公私财产30万元以上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据介绍,2017年汛期过后,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通过侦办“10.12”重大污染环境案,牵出多条由浙江、江苏向我省境内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案件线索。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在铜陵段查扣7艘非法转移疑似固体废物的船舶,在马鞍山段查扣1艘非法转移生活垃圾的船舶,8艘船舶共计装载固体废物近7千吨。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通过对铜陵段查扣的7艘船主进行询问,其中3艘船的船主交代,曾于11月初将2400余吨固体废物倾倒在铜陵市上江村的江滩上,固体废物属性不明,待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以后予以确认。另外一处倾倒点位于铜陵义安区朱永路长江堤坝内(江滨村)倾倒危险废物(酸洗污泥)62.88吨,公安部门已刑事立案。
通过“10.12”侦办案件,揭开了固体废物跨省非法转运由陆路改为水路的“黑幕”,一些船舶利用长江航道,分别从江苏、浙江等地装载大量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的混合物以后,以安徽省部分地方制造砖瓦需要生产原料为名,非法转运至安徽省境内倾倒,形成了非法“产业链”。犯罪嫌疑人了采取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合、再在表面覆盖黄土的做法,蒙混过关,逃避检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必须多部门联合,加大打击此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彻底杜绝利用水路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和危废现象发生,确保长江沿线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安全。
案件发生以来,安徽省环保厅高度重视这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在对铜陵市上江村的江滩上的固体废物,以及7艘船只所载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采样,共计采集固体样品22份、渗滤液样品5份,全部交由安徽省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分析。初步判定为疑似危险废物,并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初步检测结论。
安徽环保厅专文要求铜陵市环保局聘请有资质机构,对倾倒地进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的船只押回原装载码头,移交当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此外,还分别函请江苏省环保厅、浙江省环保厅协助处理相关遣返事宜。
截至目前,8艘被扣押船只已有7艘安全押回原装载码头,分别是江苏省江阴市长泾镇码头(2艘)江阴市长泾镇范庄码头(1艘)、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宏程码头(1艘)、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夹浦桥海事码头(1艘);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创达码头(1艘)、湖州市南浔洋南码头(1艘)。剩余1艘将于今日中午抵达江苏原装载码头。
下一步,安徽省环保厅责成铜陵市环保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倾倒现场布设警戒线、设置警告牌,实施必要的覆盖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会同安徽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开展全省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联防联控等。
(原题为《近万吨垃圾倾倒长江追踪:8艘船只押返原装载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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