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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岩 | 依法惩治养老诈骗犯罪 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2-09-0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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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话题

依法惩治养老诈骗犯罪

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 马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人民法院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全国法院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周强院长出席全国法院专项行动推进会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推动专项行动依法有力有序开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要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人民呼声,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严惩犯罪。要突出打击重点,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做到依法精准打击。坚决依法从严惩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主要犯罪分子,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要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深挖养老诈骗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坚决依法严惩,做到除恶务尽。

严格依法办案。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规则,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司法公正。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将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全力追赃挽损。要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作为检验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贯穿案件审判执行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大追赃挽损和财产执行力度,强化审判执行无缝对接,实行审判执行一体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做到应追尽追、应赔尽赔,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受害老年人切实感受到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

推动整治规范。要统筹做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的工作,将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要积极创新宣传发动方式,深入发动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加强贴近式、互动式、案例式宣传,增强宣传亲和力和影响力,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推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要深入分析养老诈骗案件犯罪成因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长效机制。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坚实政策法治保障。

本文刊登于《人民司法》2022年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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