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湖南男子蒙冤被错关四年,省检向省高院提再审建议后获判无罪

“湖南检察”微信公号
2018-01-30 20:53
一号专案 >
字号

“感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感谢刑事申诉处,谢谢你们认真办案。是你们严查细审,坚守正义,为我洗清了罪名,为我的儿女们带来了堂堂正正做人的机会!”

2018年1月30日,曾凡年一家五口来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送锦旗,表达他们全家冤狱得雪的感激之情。

本文图均为 湖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图

2011年4月9日,曾凡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而身陷囹圄,直至2015年4月8日刑满释放。曾凡年为洗清冤屈,与其妻四处申诉,却屡屡因为没有新证据而求救无门。终于,正义之神听到了他们的呼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检察官在审查下级院报送的备案材料时,发现曾凡年敲诈勒索案原判决裁定疑点重重,有可能存在错误。为查清案件事实,省院刑事申诉处马上派办案人员调卷审查,并到衡阳、永州、怀化、广东东莞、广州、江门、深圳等地调查复核证据,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帮助联系香港廉政公署调取证明材料,通过一系列复查工作,认定曾凡年案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曾凡年被改判无罪。

曾凡年被改判无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说:“曾凡年案的成功办理是湖南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强化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具体体现,彰显了检察人员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司法形象。”高检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在《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典型案例”栏目中对湖南省院办理该案的经验做法予以了推介。《检察日报》“法律监督案件追踪”栏目以“六条理由列出,法院改判申诉人无罪——湖南省检察院办理曾凡年敲诈勒索申诉案纪实”为题进行了报道。中央政法委官方微信、腾讯网、搜狐网等均宣传了曾凡年案成功办理的重大意义。此案被评为“2017年度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原题为《冤狱四载终得雪 一家五口送锦旗》)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