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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规范网售处方药,要恪守“先医后方、先方后药”
网售处方药来了!9月1日晚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明确了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意味着网售处方药靴子落地。
在过去,网售处方药政策或收紧或松绑的传闻多次出现,政策试探性调整可谓一波三折。而之所以态度如此谨慎,是因为一方面,网售处方药解禁的好处很多、社会呼声极高,但另一方面,网售渠道也很容易加剧处方药滥用的风险。
当前的形势,已发展到不解禁网售处方药,部分医改就难以推进、一些诊疗行为难以实施的地步。比如近年来,互联网医院大量出现,互联网诊疗发展迅速,但通过互联网诊疗的医患双方或许隔着遥远的距离,处方药不能网售,导致互联网诊疗通常有医无药,只能局限于“话聊”,制约了这项医改举措的实施。
此外,疫情期间外出看病不方便,诸多诊断明确、用药单一的居家慢性病患者,无法通过网络获得必需的处方药,也一度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疏通处方药的网售渠道,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医改所需。
但难点在于,处方药的治疗作用与副作用,都比非处方药大得多。此前,非法网售的处方药危及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害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倘若处方药网售合法化,而滥用的漏洞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封堵,潜在的风险不容低估。
尤其是,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处方药被滥用的风险很大。这些药品不仅要禁止网售,而且在《办法》实施之前,有必要对业已存在的违法网售乱象(如从境外网购九价HPV疫苗等),进行一次清理整顿,为网售处方药扫清障碍,营造更有利的社会环境。
网售处方药的安全保障措施,涉及的内容很多,比如从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资质要符合要求;要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不允许事后补方;规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等。而这些安全保障措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即不允许颠倒医和药之间的关系。
这是因为,处方药和手术、理疗等其它治疗手段一样,都是为医疗服务的,医在先,药在后,才是正确的次序。不经诊疗就开药,与不经诊疗就做手术一样危险。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网售处方药的审慎。因此,各平台都应牢记和落实此类安全规则,恪守“先医后方、先方后药”等安全底线。
此次网售处方药解禁,对于药企、医疗机构、患者等都属重大利好。但也要看到,网售处方药解禁之初,是规则形成的黄金时期,倘若一开始就出现不良行为甚至乱象,此后治理就会事倍功半。
在此关键节点,尤其要强调安全风险。网售处方药链条上的各方,都要谨记为何网售处方药多年难放开的原因,恪守行为边界,强化过程监管,确保网售处方药有益无害,让化解看病难和看病贵再添一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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