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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非诉机制挺在前,纠纷化解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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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灵川法院立案庭运用“诉前鉴定+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涉红豆杉景观树损害赔偿的道交案件。
案 情 介 绍
CASE INTRODUCTION
2022年1月,雍某将装载着一颗全冠精品红豆杉树木的大型货车停放在路边,文某驾驶水泥罐车从后追尾撞上了雍某驾驶的车辆,造成红豆杉树冠主杆损坏折断,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后,灵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雍某、文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雍某对文某的车辆进行了赔偿,但是文某却不愿意赔偿红豆杉树木损坏的损失。
文某认为红豆杉的损坏并非此次事故造成的,若同意赔偿,第二年保险费用肯定会增加,而且树木损坏的价值也难以确定,赔多赔少心理都不舒坦。
后雍某一纸诉状,将文某诉至法院,要求文某及保险公司赔偿红豆杉损坏的经济损失,同时申请司法鉴定,评估案涉红豆杉的受损价值。
灵川法院立案庭接到诉状后,立刻启动“诉前鉴定+非诉调解+司法确认”的套餐模式,委托鉴定机构就红豆杉损坏的价值进行评估鉴定,评估机构反馈鉴定费需要3000元。
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避免当事人增加维权成本,调解员随即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经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最终文某、雍某、保险公司就红豆杉损坏的价值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由保险公司赔偿雍某经济损失12000元。
后雍某撤回了评估鉴定申请,节省了3000元鉴定费用。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保险公司随后按协议付清了全部赔偿款。
诉源治理,解纷在源头,这种纠纷解决模式“耗时短、手续少、成本低、效率高”,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亦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撰稿:孙丽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非诉机制挺在前,纠纷化解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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