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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冒充检察官仿冒最高检网站电信诈骗,最高检提醒谨防受骗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仿冒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实施“钓鱼式”电信网络诈骗。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有关情况。目前相关部门接到报案后已正式立案并正在全力抓紧侦破案件。
据介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上泄露的用户个人信息,拨打受害者电话,通知其涉及某类型案件,需要到“最高检网站”或其他“检察机关网站”进行“案件清查”。在受害者看到仿冒网站上相关假的案件信息后,诈骗者即通过伪造虚假“刑事拘捕令”,以“保护账户资金安全”等为由进一步骗取受害人信息,或诱导其将存款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实施诈骗。有的不法分子还一步步诱骗受害者进行电脑操作,在受害者电脑上安装木马恶意程序,实施电脑远程控制,盗取受害者电脑上的重要信息。为防止广大群众上当受骗,最高人民检察院声明并提醒: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不发布 “执法追缉令”“全国通缉令”,不会有案件清查的相关内容。各级检察院不存在“电话办案”,没有“安全账户”,不会通过电话向任何人索要个人银行卡或账户信息。凡是要求上网查看“通缉令”、接收“逮捕令”、做“电话笔录”、要求“绝对保密”、进行“转账汇款”等情况均有严重诈骗嫌疑。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的域名为:http://www.spp.gov.cn,以其他域名显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均为假冒。请不要轻易打开任何电话、短信以及社交软件中所谓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尤其是以发送IP地址方式要求直接访问的网站。
——我国检察机关名称一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XX省/市/区(县)人民检察院”等表述,不存在任何“中级”或“高级”字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表述。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广大群众如接到类似涉嫌诈骗的电话、邮件等,请务必提高警惕,可向当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询问核实,或直接拨打110电话报警。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了解情况,通报案件线索,跟踪办案进程,形成惩治合力,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原题为《针对不法分子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高检提醒广大群众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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