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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豪强最终毁掉了大汉王朝?

刘守刚
2022-09-04 19: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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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历史上,跟罗马帝国的衰亡一样,大致同时期的大汉王朝的灭亡,也激起无数人的兴趣。如此强大的国家,因何而亡?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王夫之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国恒以弱丧,独汉以强亡”。意思是说,其他朝代都是因为军事力量弱而亡国,可是汉代在军事力量还很强大的时候却亡了国。为什么呢?

对于大汉的灭亡,过去大概有三种答案:

一种认为责任在皇帝,是皇帝个人太昏庸;

第二种认为责任在后宫,即妇人干政和宦官乱政;

第三种归罪于黄巾军,认为是黄巾军搅乱了国家。

前两种答案是非常传统的看法,就原因来说也不算重要;第三种答案所说黄巾军,主力是由流民构成的,而流民又是因为汉代“舍地而税人”的财政政策造成的。在汉代,流民与豪强属于一个硬币的两面,都是由财政负担设计不合理形成的。

接下来,本文从财政角度解释豪强的兴起,以及因豪强形成的国弊家丰局面逐渐毁掉了大汉国家,对此汉代君主虽有心挽救却无力回天。

豪强兴起的财政原因

这里说的豪强,是财政史大家马大英先生给的一个统称,是把诸侯王、外戚、贵族、大臣、官僚、工商奴隶主等,都包括在内。所以,豪强并不是简单的有钱人,而是一个几乎垄断了经济财富、政治权力、社会机会的凝固阶层。他们窒息了一个国家发展的活力,国家也不能对他们的财富有效征税,最终形成“国弊家丰”的局面。

那么,这样的豪强是怎么在汉代兴起的呢?

汉初实行大规模减税(减征田赋),于是在国用上不得不依赖于征收技术简便、管理成本较低的人头税。这样一种“舍地而税人”的做法,事实上为豪强势力的不断成长埋下了隐患。这是豪强兴起最重要的原因。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在低田赋前提下,购买田地是极为合算的买卖。于是,无论是官僚地主还是富商大贾,在经济上都倾向于大量买田,坐享50%的高额地租。即使不瞒报土地数量,也只需承担三十税一的田赋以及按人口计算的少量人头税。尤其是那些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官僚贵族,不但经常运用手中的特权来兼并土地,还常常隐瞒田亩以便偷税逃税。这样,豪强因投资于土地、不负担或很少负担财政义务,经济势力加速壮大。

除了“舍地而税人”的原因外,汉代特有的货币财政形式也加剧了豪强势力的膨胀。在舍地而税人的财政政策下,汉代这个公元前后的王朝,财政上却似乎惊人的现代化,因为口赋、算赋、更赋等,都以更加方便、成本更低的货币形式征收。可这么一来,农民必须卖出大量的农副产品或出卖劳动力,甚至举借高利贷,才能完成给国家上缴货币的财政义务。而国家收到大量货币后,为了满足形形色色的财政支出需要,又需要大规模地采购物资。于是客观上就要有大批的商人在农村、城镇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和销售活动,或者举办高利贷。于是因财政原因,汉代的货币经济活动惊人的发达。

如果基于货币发展起来的商业交换活动恰当,那是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但汉代的货币化商业经济却是畸形的。这是因为,在远离工业革命的汉代经济条件下,主要商品不是机器大生产下的工业品,而是农产品或其他初级产品,这样的商品难以大规模地根据需要有弹性地生产出来。要在这样的经济中赚钱,最好的手段就是设法“囤积居奇”,用高度投机的方式操纵市场。于是那些与权力勾结的商人或者自家就经商的权贵,依靠这样的手段来牟取暴利,严重扰乱了市场。在汉武帝支持下桑弘羊发动的财政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私商的行为,但他的手段只不过是用“官商”来代替了“私商”,并未改变大汉的货币财政和畸形商业的实质。与此同时,因国营商业机构效率低,经济中就出现了公元前81年在首都长安召开的“盐铁会议”上文学贤良批评的诸多不良后果。在汉武帝之后,官商垄断经营政策放松,于是以权贵为主力的私商势力更加膨胀,豪强势力进一步壮大。

如果因财政原因而发展起来的豪强仅仅只是有钱,那问题还不会太大,就像“盐铁会议”上文学贤良说的,像欧冶子这样的工商业者是无法威胁国家的,但是汉代的选官任官制度进一步加重了已有的危机。在汉初,家赀十万才能为吏,后来在景帝时降为四万。从今天的眼光看这是将经济精英纳入权力体制内,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法律上工商户虽然不能为官吏,但富裕工商业者可以通过购买土地成为地主而进入官僚阶层,后来这一限制性法律干脆也被取消。于是,富裕商人、贵族、官僚往往多位一体,或者勾结在一起。

再后来,汉王朝又进一步通过文学、贤良、茂材异等途径,选拔读书人来做官。在当时,由于受教育机会稀缺,在没有纸张和印刷术的条件下,读书人一般都出自富裕家庭或官宦之家。就这样,在汉武帝之前任官多为军功集团,从武帝开始有一个特殊现象,那就是官僚贵族、豪强地主、巨商大贾、教育世家不少处于四位一体的状态。比如汉成帝时的张禹,既是大官僚,贵为丞相,又是大商人和大地主,“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同时还是著名的儒生,我们今天仍在使用的《论语》通用版本就是他勘定的。四位一体就使得豪强的势力得以进一步地加强。

豪强带来的危机

为什么说豪强有害并最终毁掉了大汉呢?主要原因在于豪强带来了国弊家丰的局面,并因此垄断了政治、经济、文化一切权力。

什么是国弊家丰?就是说国家财政没钱而豪强家族却极为富裕。到了西汉末特别是在东汉时期,国家的整体经济水平在提高,这体现为中小型水利工程不断开发,先进农耕工具逐渐推广,精耕细作的园艺技术进步明显。但这些经济发展大多集中在豪强所控制的田庄中,它们内部闭门成市,“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对外筑壁自守,甚至拥有自己的武装。

我们知道,在财政上,如果没有有效的征税手段,孔子的名言“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是不能成立的。正如我们在汉代尤其在东汉看到的,由于轻租重赋,民富并未带来国强。豪强庄园经济的收益,没有成为国家的可税资源,也不能因此壮大国家的力量。国家不能有效征税,要么正常治理功能弱化,要么进一步给平民带来负担。在那时的大汉,在地主豪强的庄园之外,失去土地的人在大地上流浪,社会秩序呈现出败坏的迹象。可是,国家因为收入有限而渐渐地丧失了救济流民的能力,随后又进一步丧失了维持特定地区秩序的能力。

豪强是不会满足于经济财富的,他们还会不断地篡夺公共权力。当代有学者曾经高度赞赏说,从西汉后期开始,士人获得土地并积累起财富,这是能够“硬性”制衡皇权的权力资源,而皇权被削弱在这些学者看来是好事。可问题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皇权或者说君权是公共权力的表现形式,这样大规模地侵害君权也就伤害了公共权力的运行,威胁到国家的统一与权力的公共性。特别是在地方上,由于国家的权力落入豪强私人之手,朝廷任命的太守或县令往往只是名义上的官员,豪强大族才是真正的权力拥有者,社会也因此陷入无政府状态中,社会秩序与贫民利益都受到严重的伤害。史书上说这些豪强“奸暴不禁”,“各拥部曲,害于贫民”。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曾提出过一个“自然国家”的概念,意思是说一个国家的精英会很自然地设计制度,让自己垄断政治、经济、文化特权,竭尽全力去降低经济和政治的竞争,由此造成阶级凝固和国家活力窒息。汉代集官僚、地主、商人、教育世家于一体的豪强势力,最终发展为南北朝时期的“士族”或者说门阀阶层。士族垄断了一切政治、经济与文化机会,给国家治理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后果,那时的中国也成为诺斯意义上的自然国家。这样的自然国家谈不上发展,甚至无法维持统一,正像种姓制度对印度历史的影响一样。

君主无力限制豪强

在帝制时期,君权代行着公共权力,因此无论出于个人原因还是共同体的要求,君主都会想方设法地抑制豪强势力,但在汉代结果并不成功。

比如,汉哀帝时的大臣师丹,就提出国家要对豪强占有的土地、奴隶数量加以限制。出身于豪强但取得皇位的王莽,深知豪强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齐众庶,抑并兼”的财政措施来抑制豪强,比如要求豪强将超限的土地分给亲族,对奴婢征收的人头税从汉初的240钱加到3600钱等。

到了东汉,借助豪强上位的光武帝,也试图通过清丈田亩来抑制兼并、增加田赋,并下令解放奴婢以减少豪强的生产能力。汉明帝曾经下令禁止豪强兼营农业和商业等。东汉还一度重新实行桑弘羊的盐铁国家垄断经营的办法。这些几乎都是西汉的旧招,面对势力庞大的豪强,这些措施都没用。

因此可以说,到东汉时期,就像英国大历史学家汤因比说的那样,文明似乎已停止了生长,因为国家没有新的制度创造去应对现有的挑战,无法解决豪强势力对国家基础的侵蚀问题。

结语

大汉国家的财政制度设计,未能将财政负担落在有能力的人身上。一方面,它带来流民问题;另一方面,它使得豪强势力不断壮大。由于豪强的存在,国家不能将现实中繁荣的庄园经济转化为可税的资源,国家也因无法收税而日益孱弱,既不能维持秩序又不能救济流民。由此可知,一定要将财政负担落在有能力的人身上,要有有效的财政手段才能将民间财富转化为国家的力量。此外,治国理财,一定要避免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力垄断在一个阶层手中,并日益积累成破坏国家稳定的力量,而应该尽一切努力开放政治、经济、文化机会给各阶层去竞争。

(作者刘守刚为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财政史、西方财政思想史。著有《财政中国三千年》《中国古代治国理财经典阐释》《西方财政思想史十六讲》《中国财政史十六讲》《家财帝国及其现代转型》《国家成长的财政逻辑》等,主编“财政政治学译丛”和“财政政治学文丛”两套丛书,并在得到App上开设音频课程“中华帝国财政30讲”。)

    责任编辑:蔡军剑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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