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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安·巴恩斯眼中的厄普代克:他揭示了梦想销蚀的过程
朱利安·巴恩斯
约翰·厄普代克
今年是作家约翰·厄普代克诞辰90周年。在日前由译林出版社引进出版的新书《透过窗户》里,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对厄普代克做了饶有趣味的解读。
《透过窗户》收录了巴恩斯在《纽约书评》《伦敦书评》《卫报》等处发表的十七篇文学评论及一则短篇小说。评论对象除厄普代克外,还包括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奥威尔、吉卜林、福特、梅里美、维勒贝克、海明威等作家。
作为英国当代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巴恩斯亦是一位优雅风趣的文学评论家。在他的笔下,作家的形象跃然纸上:奥威尔的寄宿学校经历如何影响着他的写作?吉卜林每年都在法国自驾游,对法国有怎样的情愫?伊迪丝·华顿预支八千美元天价稿费匿名赠予亨利·詹姆斯……
透过这一扇扇文字之窗,巴恩斯探究了小说的机杼、成因以及弊端。我们由此得以明了什么是最好的小说,以及关于生活的真相。
《透过窗户》 译林出版社
厄普代克并非为写小说而写小说,他的故事通常非常贴近自己的生活经历。他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父亲的眼泪》中就包含了大量我们熟知的比喻、情境和背景。比如婴儿蹲伏在地毯上,周围都是蜡笔画涂鸦,大人在他周围看着;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父母与祖父母健在)对孩子过分溺爱与保护;在商场里,一个小男孩和妈妈走失,尿湿了裤子;母亲才华横溢却喜怒无常,父亲无一技之长却十分善于忍耐;孩子从城市(父亲的住所)搬到了乡下农场(母亲的住所);孩子被迫离开舒适的家,独自去上大学,然后开启了职业生涯与婚姻生活;一个父亲抚养了四个孩子;在波士顿流浪了一年半载的岁月;离婚,然后二婚,不再生孩子;一位生了牛皮癣的小伙子上了年纪后皮肤又被日光晒伤;每到危急时刻或感到窘迫之时,一个成年人就会结结巴巴;有个人一场不落地参加高中校友聚会;爷爷时常迷路,不管是在陌生城市还是自己居住的地方,因为这个曾经熟悉的地方如今也永远变了样……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情景贯穿于他的作品之中,譬如在《蓝光》中,厄普代克笔下的主角结过三次婚,仅有三个孩子,主角的爷爷从前有牛皮癣,如今皮肤又被日光晒伤。我们读到这样的作品,与其满腹疑虑,不如说受到些许冒犯。以为我们连那都看不透?得了吧,难道三加三或二加四不都等于六吗,是不是?
厄普代克
与此同时,正是有了这些扎实的比喻,厄普代克的拥趸才期盼他们的这位大作家能有一位非还原派的传记作者。其实真正重要的不是梳理那些比喻的出处,而是厄普代克对已知事物的运用。《蓝光》开篇为主人公弗里茨·弗莱舍去看一位皮肤科医生,这位医生建议用一种新的疗法来消除癌变前期细胞。文中每个细节都为后文做了铺垫,写皮肤损伤是为后续的症状铺垫(“皮肤有记忆”,弗莱舍以前的皮肤科医生告诉他),疼痛加剧,基因遗传给后人,以及衰老(有了癌变前期细胞后,“‘成熟’似乎是死亡的委婉说法”)。这一切编织出一个有关“个人古迹”(正是另一篇小说的名字)、关于回忆与家庭、关于纯真与老年、关于自私及其后果的故事。最后两句话工工整整地将全篇缝合为一体:“他无法想象他的孙辈会在这个世界上干什么,如何维持生计。他们是尚未成熟的细胞,是潜在痛苦的中枢。”
年轻作家通常渴望用笔描绘世界,而年长的作家在渴望描绘世界的同时,更加对世界抱着质疑的态度,质疑世界的本质以及世界为谁而存在。“到了晚年我才明白,”他的最后一篇小说《杯满盈》(2008年5月26日载于《纽约客》)中的叙述者反思道,“这个世界是年轻人的。”可是年长的作家也明白自己虚构世界的程度和局限,已学会如何尽力弥补不足。到了晚年,早期的记忆悠悠回归,这些记忆弥足珍贵,假如将它们写成一个单层次的回忆录式的故事,那未免太浪费。年长的作家(比方说,厄普代克吧)还学会了如何穿越时间,要完成这一任务,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要难得多。这不仅关涉诸如快进、倒回、定格、广角等技术原因,也关涉心理因素:青春短暂的记忆如何适应——或扰乱——岁月缓慢的艰辛;我们如何不仅生活在现在陈述句中,还生活在被动句、条件句以及虚拟语气中(《德语课》);负疚感如何长期影响一个人;某些东西如何仍出其不意地打动我们,而别的事情却让我们无动于衷;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坦承,内心深处最确定的事往往谬以千里。
兔子四部曲之一《兔子,跑吧》 上海译文出版社
厄普代克的小说世界通常设在一个表面稳固的地方:一个主要是白人中产阶级居住的郊区,有房子有家庭有孩子有高尔夫球有美酒。然而,正如海明威这位所谓的阳刚之勇的颂扬者最擅长勾勒怯懦,厄普代克这位刻画美国守旧一面的作家在无休止地描摹逃跑。对《守护人》中那位小个子小李来说,“蜡笔画是他摆脱他妈妈统治的方法”。长大后必然会真正逃离家庭(参见他早期的短篇杰作《逃离》),这一行动往往导致婚姻和新的家庭。这就是厄普代克父母那一辈人的最终结局:在前猫王、前避孕药时期,在仍笃信清教的美国,逃离虽然在理论上可能,但实际上无法实现。对于下一代人而言,这不仅是偶然的梦想,而且是恒定的可能——尽管要实现绝非易事。譬如,令小李感到安慰的是,在他“安然地离家”上大学前,他的父母和祖父母是不会死的。或许,这就是厄普代克笔下人物潜在的佯谬梦想:既想远离家庭,又想有安全感。“兔子四部曲”就是以哈利·安斯特朗的两次率性的向南神游收尾的:在《兔子,跑吧》(厄普代克在其四部曲辑合版的前言中指出:“此书名可以看作是我的忠告。”)中,他开着福特55车慌忙地逃离家庭生活;在《兔子歇了》中,他开着丰田赛利卡经过艰苦跋涉到达佛罗里达,找寻他的长眠之地。厄普代克笔下典型的已婚者梅普尔斯夫妇起先试图以最简单的方式——通奸——来逃离婚姻,随后采用第二种方式:离婚。可结果呢?再结一次婚,或许再做逃离的梦,凡此种种,直到人生的最后一次逃离,走入死亡。如果说在《守护人》的结尾,小李因得知自己的DNA至少可以令他长寿而求得暂时的宽慰,那么在《宇宙的加速膨胀》中,主人公马丁·费尔柴尔德明白,就宇宙意义上而言,“我们正沿着一场毫无意义的爆炸驶向荒蛮”。
无法逃离且贯穿这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始终的是记忆。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假如不是两者兼而有之),逃离者定会回归。在《返乡路》中,主人公戴维·科恩(大多数比喻对他都适用)回到母亲的农场和父亲的城镇,全家“只有他”一个人“逃离了”这些地方。他虽犹豫,却也有着归乡者通常有的思乡之情,同时也怀有深深的愧疚:如果这个地方已变得面目全非,那么,由于他的逃离,此地的衰落他也难辞其咎。无论是在字面上还是就比喻层面而言,你都迷失在了过去中:你的记忆残缺不全,而这地方本身却已变了模样。而且你也变了:科恩,这个追求时髦的城里人,担心雨后的田地会弄脏他的鞋和裤子,他发现所谓的“祖辈的土地”“不过是一堆烂泥”。有的时候甚至连烂泥都不如。孩提时代,他曾在14号公路旁卖草莓,觉得很丢脸,如今他看到了种水果的情景:在四季如一的塑料棚下,离地四英尺,采用水栽法,用软管将养料一滴滴灌入。如果说“祖辈”已失却其意义,那么“土地”亦然。
厄普代克、巴恩斯画像
当一个你倾慕的作家去世了,重读他的作品似乎是通常的礼节和凭吊。不过有时候,不去重读作品也许是更明智的选择:劳伦斯·德雷尔死后,我更想让自己保持对《亚历山大四部曲》四十年来的记忆,而不是毁了自己青春的记忆。还有的时候,作者的毕生所作会让人感到选择困难。约翰·厄普代克就是这种情况。你是应该选一本之前没看过的书(而我,没看过的书有一大堆),还是选读一本之前看过,但你觉得自己当时可能误读了或者低估了的书?又或者,选读像《夫妇们》那样,以前不是带着文学目的读的书呢?
最后的决定可谓水到渠成。我第一次读“兔子四部曲”是在1991年的秋天,读书环境堪称完美。那时我在美国做巡回读书之旅,在伦敦希思罗机场买了企鹅版的四部曲的第一部《兔子,跑吧》。而后我在美国不同的城市买了其余三部曲,均为福西特·克雷出版社厚实的平装本,在周游美国之时拜读。我用一张张登机牌牌根充作书签。当我不必露面荐书时,我要么躲在宾馆里读厄普代克的书,要么在寻寻常常的美国大街上漫步。我觉得这让我的阅读更立体更直观。即使当我累得不想做任何事,在宾馆里享受食物看电视时,我发现我只是在重复“兔子”哈利通常消化政治时事的方式。三周之后,我和哈利都到了佛罗里达这个“死亡钟爱的州”,就像哈利在四部曲的最后一部《兔子歇了》中所说。哈利死了。书收尾了。我的旅行也结束了。
回国之时,我已确信“兔子四部曲”是战后美国最好的长篇小说。近二十年后,随着厄普代克的去世,以及另一场美国之旅的到来,已到了该检验这一判断的时候。经过作者最后一次校稿,四部曲迄今有了1516页的精装合集版,命名为《兔子安斯特朗》。如果故事主人公的昵称表示此人如兔子一般性欲旺盛且胃口极大,他那斯堪的纳维亚的姓氏则暗示着哈利也是一个背负形而上学重担的人。这一念头并非只是在他脑中一闪而过,而这恰恰表明他是最为典型的美国人。
厄普代克
哈利是一个独特的美国人,高中篮球明星、商场小职员、整形铸排机工,最后干起了销售,在宾夕法尼亚州衰落的工业小镇布鲁尔(改编自厄普代克幼时所熟知的宾夕法尼亚的雷丁小镇)卖丰田车。直到终结篇中的“兔子”去佛罗里达过冬,哈利几乎没有离开过布鲁尔——那里是《兔子归来》中纽约电影公司选中的地方,代表美国中西部场景。哈利认生、懒惰、好色、被动、爱国、迷惘、狠心肠、抱有成见、焦虑惆怅。然而这样的人让读者觉得熟悉、喜欢——因为他的幽默、固执、率真、好奇心与执迷不悟(举个例子,他喜欢佩里·科莫而不喜欢辛纳特拉)。但是看到读者过分解读并声称兔子讨人喜欢之后,厄普代克不免觉得失望:“我的初衷是绝不想把他——或任何一个人物——塑造得讨人喜欢。”恰恰相反,哈利是个典型人物,需要一个局外人来告诉他这一点。詹妮丝向一位澳大利亚医生问询“兔子”衰弱的心脏是怎么回事,医生说:“那很寻常呀,夫人。心脏疲劳,硬化,满是积垢。以他的年龄和经济状况,这是个典型的美国人的心脏。”哈利是个美国的凡夫俗子,不事声张,这一点在《兔子歇了》中得到了证实:当第二次因拥有短暂的公众知名度而入选镇上游行活动时,他将自己装扮成了山姆大叔。
重读四部曲,我发现逃跑的主题几乎贯穿始终:哈利、詹妮丝和纳尔逊无一不是在逃跑,他们在不同的时间逃跑,而最后都悻悻回归。(厄普代克解释说,《兔子,跑吧》部分意义上是对凯鲁亚克《在路上》的回应,意在“如实地展示一位年轻的美国家庭男人在上路时会发生什么”——例如,家人受到伤害,离家者又偷偷溜回家。)
而我从未忘记的,是厄普代克起首不凡,落笔大胆。哈利年仅二十六岁,但已精力不济:他名噪一时,但如今辉煌的时期已过去,他厌倦了妻子詹妮丝。在第二页中,他就说自己“老境将至”——而后面还有几十万字呢。即使他在《兔子富了》中终于惬心遂意,功成名就,但那也是依据一般规律,在事情还没有真正开始就已经结束。厄普代克刻意将每本书的背景都设在每个年代行快要结束之时——从五十年代一直到八十年代——所以,《兔子归来》的开头没有新鲜感可言:六十年代的美国不是充满爱、和平与希望的国度,而是随着六十年代一蹶不振,走向末路而充满了仇恨、暴力与疯狂。也许,美国本身正在走向死亡,或者至少是渐渐跟不上世界发展的脚步:这正是哈利以及小说的困惑。要是越南能打败美国,那美国力量算什么;要是日本的发明超越了美国,那美国的创造性又有何优势;当国内赤字越积越多时,何来美国财富一说?在《兔子归来》中,“随着世界如苹果变质一般萎缩”,哈利觉得他的美国梦“已走到尽头”;在《兔子富了》的开头,他觉得“美好的美国之游即将结束”;在《兔子歇了》的结尾,他觉得“整个自由世界在渐渐被消蚀”。
(《透过窗户》 [英] 朱利安·巴恩斯/著,郭国良/译,译林出版社2022年8月版)
原标题:《朱利安·巴恩斯眼中的厄普代克:他耗费三十年时间揭示梦想被销蚀的过程|此刻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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