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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骗女博士85万的“刑事拘捕令”,司法实践中不存在
这几天,女博士5天被骗85万的消息实实在在地震惊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灵,小编也很痛心!
女博士被诈骗案中,网页里弹出漏洞百出的“刑事拘捕令”,尾部公章居然刻着“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字样。一方面,让大家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又得逞了;另一方面,究其原因,还是人民群众对所谓“拘捕令”既心存敬畏,又不甚了解,因此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让我们先来看看,骗了女博士85万的“刑事拘捕令”到底有多假!请注意下图中绿色圈出的各部分及对应的红字注释。
那么,以后大家再遇到打着检察机关名义招摇撞骗的骗子,如何辨别呢?小编提醒,在遇到涉及检察机关所发文书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仔细甄别:
检察机关的名称
1、是“检察”,不是“检查”。
2、最高人民检察院只有一个。
3、是“XX人民检察院”,不是“XX检察院”。
4、除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三级检察院,分别为“XX省(或自治区)人民检察院”、“XX市人民检察院”、“XX区(或县)人民检察院”;其中,直辖市和部分省份存在检察院分院,格式为“XX市人民检察院XX分院”或“XX省人民检察院XX分院”。
请注意,以下都是错误的
非常明显的名称错误——“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样,“昆山市第二人民检察院”也是不存在的……
逮捕文书上的印章
① 公安、检察、法院三个机关,在发出关于逮捕的任何文书时,只可能存在一个单位的盖章!只可能存在一个单位人员的签字!同时署名签发的,都是假的!
② 除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印章会同时有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外,一般的公文印章均使用汉字,且字体均为宋体字。凡是出现其他字体的公章,都是假的!③ 一般对外的法律文书,不会出现私人印章,只有单位公章。比如类似于以下千奇百怪的私人印章,是不可能出现在严谨的法律文书中的。
一般刑事案件的逮捕流程对于一般刑事犯罪,逮捕这件事总共分三步:
第一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第二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第三步,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也就是说,涉嫌犯罪的人可能面对的逮捕只有一种情况,即公安机关当面出示《逮捕证》执行逮捕。你通过其他途径或在其他场合见到的所谓“拘捕令”“逮捕令”等,都是假的!
因此,请记住以下“四个一切”,面对突如其来的“逮捕”,再也不用怕真假难辨!
一切关于逮捕的“令”都是假的!
一切以“电话”形式告知的逮捕都是假的!
一切以“传真”形式告知的逮捕都是假的!
一切不当场出示《逮捕证》告知的逮捕都是假的!
当然,现在的骗子不止会利用检察机关的名义骗人,他可能会披着任何形式的外衣出现,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骗子的目的就是骗钱。接下来,小编整理了骗子的一些常用伎俩和防范办法,归纳为防范电信诈骗“6个一律,8个凡是”,给大家提个醒,大家在遇到的时候,要提高警惕。6个一律
1、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
2、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
3、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
4、所有短信,让我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8个凡是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3、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
5、凡是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
6、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7、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
8、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以上诈骗手段,请大家互相告知、互相提醒。一旦遇到上述情况,请及时与警方联系。
普法
Q 现实生活中真有“刑事拘捕令”的存在吗?
A 实际上,所谓“刑事拘捕令”在司法实践中是不存在的!
“拘捕”这个词在法律上一般有两层意思:一种是刑事拘留,另一种是刑事逮捕。两者同样都是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很容易被混为一谈。
我们日常所说的刑事拘留,是指由公安等有关部门,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但是,无论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还是司法拘留,执行拘留决定的,一定是公安机关。
即,只有公安机关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后,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时,向犯罪嫌疑人出示的是《拘留证》;执行刑事逮捕时,向犯罪嫌疑人出示的是《逮捕证》。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也会向犯罪嫌疑人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
(原标题为《“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来“刑事拘捕令”?记住“四个一切”,面对“逮捕”再也不怕真假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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