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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履职这五年:立足民生改善,引领城市精细化管理
2013年初,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860余名市人大代表开始了五年履职之路。
五年来,代表们深入基层,踏准时代发展的强音,把准群众脉搏,当好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连心桥”。111件代表议案、4034件代表建议、107份代表专题调研报告,转化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重要实践。
与此同时,这五年,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依法履职,用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各项工作,通过立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贯彻落实,通过立法的监督作用,来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生改善。
回应群众需求
“希望居住的环境能有所改善,希望自己的家园能告别污染。”2015年1月25日下午,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浦东代表团审议现场,市人大代表爱新觉罗·德甄向在场的时任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讲述了浦东新区合庆镇勤奋村村民黄月琴的心愿。
“黄妈妈的心愿”当场得到韩正的回应和关注,合庆地区环境综合治理就此启幕。2015年,合庆的环境综合整治开始了,黄妈妈一夜之间在这个平凡的浦东滨海小镇上家喻户晓。
2017年3月,爱新觉罗·德甄重返合庆镇,再次走在村里的小路上,忍不住感叹:“真的是大变样了。黄妈妈说,经过两年的整治,村里的环境改善了,企业全部拆除了,空气污染也有了好转,来来往往的集装箱卡车也不见了。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心情舒爽了
,身体也好了。”
“能够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作用,切实帮助居民改善生活环境,当一名有家国情怀、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讲真话的人大代表,我的履职是光荣和值得骄傲的!” 帮黄妈妈完成了一桩心愿,爱新觉罗·德甄特别高兴。
在履职过程中,人大代表们精准发力,涌现了一批“专家型代表”。
许丽萍就是其中一员。许丽萍是一名岩土专家,长期从事土壤相关课题研究。2013年,她根据自身专业优势,提出“政府应提高重视土壤污染的综合治理问题”,包括摸清家底、进行顶层设计、坚持科技先行、建立规章制度。“当我在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看到‘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内容时,觉得自己多年的坚持和努力是值得的。”许丽萍说。
2015年,凭着一股抓住问题不放手的劲头,她又提交了代表建议,针对土壤修复治理这一瓶颈问题,建议政府借鉴国际经验,在责任主体灭失时政府应出资修复。后该建议在《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时被采纳。
许丽萍的代表履职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的专业优势,她认为更应聚焦市民关注的问题作为自己履职的重点,即不断拓宽”履职宽度”。
在上海市人大组织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专题会议上,许丽萍的发言受到在场代表的普遍好评,并有人好奇“一个专注研究岩土的专家,居然将馒头也研究得如此深入。”因为铭记“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曾经完全不熟悉相关法律、政府监管模式、市民具体诉求,甚至几乎不去菜场的她,开始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学习与调研。
好几次的深夜和凌晨,许丽萍和其他人大代表一起去批发市场、菜场及餐饮店明察暗访,深入发现问题。同时,她还深入社区,倾听市民诉求,系统梳理食品安全监管的短板,思考特大型城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如何有效。
最终,她提出的有关“坚持企业主体责任不动摇,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是根本,探索疏堵结合的小餐饮监管模式,强化水产品和网上订餐平台的监管”等观点得到了政府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并被采纳。
从“岩土专家”到“专家型代表”,许丽萍是众多积极履职的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其中一员,他们不断学习,深入调研,以自己独特的视角、敏锐的洞察与缜密的分析判断不断发现问题、剖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积极建言献策。
保障自贸区先行先试顺利进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本届人大立法贯穿始终的主线是:“立法如何引领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本届人大在立法方面如何发挥主导作用。”
2013年本届人大开局之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明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规定、但属于改革需要创新和突破的事项,有关各方应当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没有取得预期成效,但勤勉履职不谋私利的,可以依法免责,在全社会营造了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制度环境,宣示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改革导向。
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挂牌后,市人大常委会就面临了一项重大的立法考验:“自贸区建设关系国家和上海改革全局,如何用法律制度来保障自贸区先行先试的顺利进行,显得尤为重要。而当时,上海在没有任何现行经验的情况下,要制定一部‘国字头’的法律,难度很大。”
丁伟说,按照一般立法的科学规律,法律法规是实践进行到一定阶段,将成功的经验加以提炼归纳,从而上升为法律法规,“但是,上海正面临改革发展的大时代,立法更要引领改革发展,我们必须站高一步,不能按部就班。”
为及时呼应改革特殊时期对立法的特殊需求,上海自贸区挂牌的同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稳妥处理改革和立法、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引领和规范,前瞻和稳定等重大关系,及时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最终该条例于2014年7月经由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该年8月1日起施行,确定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及贸易便利、金融创新、综合监管等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从制度层面保障了自贸区先行先试的顺利进行,成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的成功范例。
助力上海精细化管理
科创中心建设、烟花爆竹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食品安全……一系列立法使上海这座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
五年期间,上海市人大坚持法治护航,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贯彻落实。推动上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上海落地生根。固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制定《高等教育促进条例》,明晰立德树人的根本导向,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大政府保障支持力度等。
与此同时,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国家战略,上海市人大及时梳理现行科技类地方法规,推进张江国家自主示范区等立法调研,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并同步开展立法研究,历时三年出台《社会信用条例》,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查询机制,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理念落地,成为全国首部社会信用建设的综合性法规。
在推动民生改善方面,上海市人大加快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了《食品安全条例》,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确定了小型餐饮服务临时备案、食品安全信息溯源、“明厨亮灶”管理等全链条监管制度。
面对上海日益紧迫的老龄化趋势,上海市人大回应广大代表关切,及时制定《养老机构条例》,开展相关立法调研,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这两件法规明确了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方向、明确了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优惠待遇,就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等作出了规定。
另外,上海市人大制定全国首部院前急救、院内急救、社会急救“三位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环境保护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上海市人大始终把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空气污染、水源卫生、养老保障、权益维护等问题作为立法监督的重点,推动政府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民生保障制度。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完成五年立法规划,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0件,修改74件(次),废止10件,制定和修改法律性问题决定11件,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立法与改革决策的衔接更加紧密,立法公开性指数连续多年名列全国第一,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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