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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入室盗窃案陷入僵局,阳光房玻璃顶一枚残缺鞋印成突破口
犯罪嫌疑人前科累累、逃避侦查意识强,监控没有拍到其完整的行踪,案发中心现场也没有痕迹……当检察官审查认为客观证据不足、警方补充侦查尚未找到突破口时,一枚案发现场阳光房玻璃顶上的鞋印成了关键证据。
8月2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临平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盗窃一案经法院审理于近日判决,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
2021年7月,临平的孙先生(化名)报案称家中名表、宝石等被盗,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张某,将其抓获,其前往奢侈品回收店销赃的行踪轨迹、交易记录被查实,部分赃物被追回。但张某拒不认罪,案发小区监控两次拍到背包的张某进出,但未拍到其是否进入孙先生住宅,孙家也未发现张某的指纹等痕迹。
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后,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进入孙家盗窃的客观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多方补侦,还是没能找到张某入室盗窃的突破口。检察官与公安民警一同前往现场仔细勘查,孙家阳光房玻璃顶残留的一枚鞋印引起检察官的注意——孙家在27楼,一般人不会走上玻璃顶。一行人以鞋印为线索扩大勘察范围,又在消防楼道发现了同样的鞋印,在30层楼顶窗户外找到踩踏的痕迹。
但是,小区监控显示张某是穿着白球鞋进入、离开,这个鞋印与白球鞋不符。公安机关随后查实,张某2020年3月买过一双黑色皮鞋,这双鞋还出现在他涉嫌的另一起盗窃案中,鞋印纹路与在孙家阳光房顶发现的鞋印一致,扣押后已发还给张某父亲。
原来,张某先穿着白球鞋进小区,从背包里取出黑皮鞋换上,翻窗进入消防楼道,步行至30层顶楼,再向下攀爬至27层,通过阳光房窗户翻入孙家;得手后走消防楼道下楼,换回白球鞋,随后驾车前往奢侈品回收店销赃。
2021年8月,张某被批捕。经查,2021年6月22日、7月14日,他两次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得名表、珠宝首饰等,涉案财物价值29万余元。检方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且系累犯,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责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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