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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 强制执行促案结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01
案件背景
2021年7月,弋江区某小区的业主刘某因拖欠物业费被安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弋江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需交纳2015-2018年期间拖欠的物业费4600余元。
02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因刘某迟迟未履行给付物业费的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对刘某的财产发起查询。经查询,刘某名下有两套房产,经济上完全具备履行能力。承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进行法律宣传并劝导及时补交物业费,但刘某均不为所动。考虑到刘某已经退休,具有固定的退休金收入,法院在查询到其社保账户后,依法进行了冻结。
第二天,法院就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安徽某物业公司提交的结案申请。原来刘某在得知自己社保账户被冻结后,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结清了全部欠付的物业费,本案也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业主因为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而拒交、拖欠物业费产生的纠纷频发。业主与物业公司本应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生活环境。一方面,业主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交费义务。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亦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让业主享受更优质的物业服务,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换位思考,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解决问题,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原标题:《业主拒交物业费 强制执行促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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