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论】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说“不”
日常生活中,你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吗?今天,中消协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披露,87.88%的消费者遇到过。
所谓“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不公平格式条款”,旨在免除一方责任,而限制另一方权利。比如要求“消费者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但“本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这类,两方权责明显不对等,就是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更令人遗憾的是,根据《报告》显示,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后,超七成消费者仍会选择继续交易,主要原因在于经营者过于强势,消费者被迫同意格式条款内容,否则无法继续交易。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消费者遇到消费不公时维权乏力。
可以想见,消费者都坐到店里了,大体意向也谈拢了,商家此时抛出合同文本,消费者再要过多纠结,时间成本无疑过高。加之商家动辄以“行业都这样”“合同都这么写”之类的话术鼓噪,大多数人也只能选择默默接受。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报告》还透露,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仅猖獗泛滥,覆盖面也很广泛,集中于网络购物、网络游戏、教育培训、通信服务、房屋装修、医疗美容等行业,可以说已经侵占了人们在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消费者很难从权益受损中“幸免”。这种现状必须改变,否则,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就无从谈起。
问题的关键,还是消费者和商家的地位不对等——合同都是商家事先拟定,对于消费者来说其内容多是“突如其来”的,留给消费者的反应时间和应对手段都很有限。所以,指望消费者单枪匹马挑战潜规则并不现实,关键还是相关治理手段要到位,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给力的支持。
《报告》给出的解决方案正是以此为突破口,提出构建全过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既要督促经营者公平合理地制定格式合同,完善落实格式合同备案制度,更要在强化最后一道屏障上发力,充分利用好受理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等渠道,建立完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线索发现机制。这抓住了问题的关键:通过完善相关监督机制,让消费者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时可以迅速反馈。
再就是,职能部门的作为也很重要,它不仅影响个案的最终结局,更关系人们的维权信心。《报告》提出,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建议、约谈、要求整改等形式,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只有抱着较真心态,一个个细究,一个个整改,才能真正起到效果,让不公平格式条款无所遁形。
近九成消费者的遭遇应该被重视,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能再任性下去了。消费者要更敢于维权,法律法规和监管执行也要长出牙齿,多方合力共同扭转各种消费潜规则,重塑良好的消费环境和风气。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