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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千亿矿权争夺最高法院落槌,陕西省政府曾发函施压

郝成/中国经营报
2018-01-14 13:23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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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事关价值千亿元煤田产权的案件,近日在最高法层面落槌。《中国经营报》记者核实,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幕次日,最高院对凯奇莱与西勘院诉讼案作出终审宣判,维权近十二年的民营企业胜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而此案在过去十年间,屡次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影响深远。

该案当事双方为:上诉人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奇莱”);被上诉人为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西勘院”)。该案涉及的菠萝井田煤田,价值千亿元之上,且历经中国各级法院审理,历时十二年,其间更有陕西省政府发密函干预等罕见情节,颇为传奇。

2003年8月25日,民营企业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凯奇莱探明菠萝井田储煤20亿吨后,西勘院在未提出解除合同情况下,2006年4月12日,与香港益业在同一标的上签订合作勘查协议,至此出现“一女两嫁”情况。

凯奇莱在2006年5月16日向陕西省高院起诉西勘院违约,获得受理。当年11月份,陕西省高院判决双方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西勘院随即上诉至最高法院,审理期间,2008年5月4日,陕西省政府向最高院发函,称“如果最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将造成陕西省国有资产流失,社会不稳定”,以此施压。最高院在2009年11月将此案发回陕西省高院重审。

在陕西省高院重审此案开庭前,2010年9月31日、10月3日陕西省政府曾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定合同无效,并决定撤销凯奇莱工商营业执照,对凯奇莱法人代表以虚报注册资金进行通缉。这两次会议参会单位包括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高院、陕西省纪委、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

凯奇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2011年8月19日被榆林市公安局抓捕,在看守所133天后,以取保候审放出,后判无罪。其间,凯奇莱方面就撤销营业执照等发起行政诉讼,2013年营业执照获恢复。

重审后,陕西省高院于2011年3月30日作出判决,认定合同无效。判决核心为四项:1.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无效;2.西勘院返还凯奇莱910万元及利息;3.驳回凯奇莱的诉讼请求;4.驳回西勘院的反诉请求。

凯奇莱上诉至最高院,六年半后,2017年末,最高院作出(2011)民一终字第81号判决,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同有效,继续履行。具体而言,最高院撤销了陕西省高院作出的上述第1、2、3项,维持第4项。

至此,凯奇莱十二年马拉松式维权,获得法律层面全面胜利。十二年间,凯奇莱历经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法律问题,更“走过”区、市、省、最高院四级法院,法定代表人赵发琦更曾公开实名举报多名高官。

记者注意到,此次判决中,西勘院法定代表人仍写明为陈磊,而此前《中国经营报》曾独家报道,陈磊已于2017年被带走调查。更早前,陕西省国土厅原厅长王登记、陕西省地矿局原局长梁枫、副局长张宽民等人,均已落马并或被判刑、或被双开。

“凯奇莱这么十几年的诉讼,目的就是要维护契约精神,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秩序需要规则,要有规矩。规则的破坏,对社会是一个根本性的损伤。我十几年这个过程,无论对个人还是企业,都是巨大的损伤,这方面我无以言表。我特别感谢习主席提倡以法治国,正如习主席所说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应该体现在每个个案上。”2018年1月14日,凯奇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称。

(本文原题为《独家|陕北千亿矿权争夺最高法院落槌 陕西省政府曾发函施压》)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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