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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祁连山保护区生态问题整改已完成上年度整改任务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甘肃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到目前,保护区内矿业、水电站和旅游项目等重点难点整改任务正在实施当中,国家确定的2017年度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2017年,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此后,甘肃省先后制定出台有关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退出、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部分旅游设施项目差别化整治和补偿等方案,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坚决整改。
截至目前,祁连山保护区144宗矿业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本完成,其中公告注销61宗,天祝煤矿完成扣除式退出,剩余82宗正在推进分类退出;42座水电站全部明确了分类处置意见,25个旅游项目有21个完成整改。
据了解,甘肃省人大修改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还“举一反三”,对甘肃全省其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全面停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及水库项目审批,并进一步严格各类保护区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管理。
甘肃省还以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启动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立国家主导、区域联动的生态保护管理新体制,优化整合现有各类保护地管理机构,探索跨行政区划、跨部门管理的有效途径,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按照整改要求,2018年甘肃省将在祁连山保护区通过注销、扣除、补偿等方式全面退出矿业权,解决林草“一地两证”问题,搬迁核心区农牧民,减畜为草原减负,完成水电站阶段性关停退出和4个差别化处置旅游项目的规范管理运营等多项整改任务。
(本文原题为《甘肃整改祁连山保护区生态问题 已完成上年度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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