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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8】“尊敬的XXX,关于XX案件,您有《传票》等文书待签收……”
原创 守护公平正义的 樊城法院
您有《传票》等文书待签收。
当接到自称法院的短信、电话
您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是当做诈骗对待,置之不理?
还是进一步核实真假?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上传了一张樊城区人民法院传票,并配文“讨债公司催收员PS法院假传票,这个法院的公章明显是假的,真的法院传票公章不是五角星,而是国徽……”
经核查,上述图片中的传票系“湖北法院司法送达平台”统一制作的电子传票,是真实有效的。但该条帖子却误导了大量不明真相的网友进行跟帖:
@小小高
这张法院传票一看就是假的,字体都错了。
@小小威
传票公章应该盖在法院名头,而不是右下角。
@小小刘
备考是啥意思?不应该是备注么?
@小小吴
查一下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小小邢
不要理会就可以了。
······
上述发帖以及跟帖不仅误导了社会大众对法院传票的认识,而且一定程度上对法院送达工作造成困扰,损害了法院公信力。
那么,如何鉴别传票真实性?
1.传票上应载明案号、案由、当事人姓名、传唤事由、应到处所、开庭时间等(对于载明内容可打印可手写),并盖印于右下时间位置。
2.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或拨打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查询自己的案件情况,并且按照传票上载明的时间积极应诉,若一味置之不理,错过了开庭,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3.对于网友提到的备注(备考),一般用以载明与开庭有关的其他事项。
目前湖北省内法院统一使用“湖北法院司法送达平台”进行传票等诉讼文书线上送达,其中电子传票等诉讼材料上统一加盖“送达专用章”。线下送达纸质诉讼材料时加盖的是法院印章(也就是网友所称带“国徽”的印章)。
下面,跟着官微君一起了解一下通过“湖北法院司法送达平台”进行电子送达的基本流程吧~
“喂,您好”
送达专员: “喂,您好,请问您是XX吗?”
当事人:“是的。”
送达专员:“我是湖北法院司法送达中心的工作人员,樊城区法院有XX诉您XX纠纷一案,定于XX年XX月XX日XX点XX分,在樊城区法院XX审判庭开庭。您的身份证号是XX,手机号是XX,地址是XX吗?”
当事人:“是的。”
送达专员:“法院这边给您发送了电子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稍后会通过12368法院短信平台给您发送一条短信,请注意查收相关材料。”
当事人:“好的,谢谢。”
送达专员:“不打扰您了,再见。”
叮!您有一条新短信
当事人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查看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送达情况将自动生成送达报告并反馈给法官,整个送达过程简单、便捷、高效。
法官提醒
上述网友的发帖已自行删除,法官在此提醒大家:
1.智慧法院建设正在不断推进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送达,是人民法院的一项便民举措,但可能会被他人恶意利用,网民未经辨别请勿随意跟风发表不当言论。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如果确有他人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手段进行维权。
原标题:《【12368】“尊敬的XXX,关于XX案件,您有《传票》等文书待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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