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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四市情况:整治违法排污1786件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月10日至12日,省委、省政府第一、二、三、四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太原、大同、朔州、运城四市反馈环保督察情况。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省委常委大同市委书记张吉福分别参加太原、大同两市反馈会。
督察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太原、大同、朔州、运城四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环境保护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四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督察进驻期间,四市共收到并转办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举报2268件,现已全部办结。通过督察共整治违法排污问题1786件,罚款金额共计760.02万元。同时对192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促进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督察组指出,四市虽然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中央、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尚有差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矛盾仍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太原市:部分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整改事项进展缓慢;环保压力传导不到位;结构性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区域大气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推进缓慢,汾河流域污水直排严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采生态破坏欠账多恢复治理滞后;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大同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部分市直机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认责履职不到位;水环境整治工作存在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不健全、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任务未完成等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不严、燃煤排放点多面广污染较重、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欠账较多。
朔州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网格化管理落地不够实,考评规定执行不到位;传统支柱产业的生态破坏和环境影响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进展缓慢,非煤矿山采矿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差距,如清洁能源替代进展缓慢,劣质散煤禁烧管控不力,燃煤锅炉改造尚未完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存在明显不足;环境保护监管不够严格。
运城市: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相关职能部门普遍存在不履职不作为的问题;区域水环境问题突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设施运行不正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隐患突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集中供热普及率低,“煤改气、煤改电”工作不到位,建筑行业场地扬尘管控不力;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自然保护区监管与保护不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尚需全面提升。
督察组要求,太原、大同、朔州、运城四市应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层层压实环保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当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督察组强调,四市应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对于督察中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作出处理。
(原标题为《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太原、大同、朔州、运城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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