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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办拟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推动设立上海金融法院
1月11日,在“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上海市金融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郑杨透露,防范金融风险是近期工作重点,上海金融办正在考虑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郑杨在会议中表示,金融办的监管工作要加强,服务也是根本,所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继续保留,考虑在此基础上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
上海金融办是全国第一家成立的金融办,成立于2002年,此后北京也成立了金融办,虽然在2008年就被明确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但目前该办的牌子还是成立之初的“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目前全国各地金融办在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比如去年10月10日,深圳市决定在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而山东更早,去年3月,山东金融工作办公室就开始挂金融监管局牌子,在地市层面,山东在2016年的时候实现了全省17个市、137个县(市、区)全部独立设置金融工作机构,并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加挂金融监管局的牌子成为大势所趋,主要是因为时逢金融强监管之年。
去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自此,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被提上议程。
“根据会议精神,各个地方必须要有同一个部门来承接金融监管的职责,主要负责监管包括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资管公司、典当行等7类金融属性机构,”一位省级金融办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
郑杨在会上还表示,上海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水平不断提升,对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进一步放宽境外金融机构准入限制,继续吸引重点金融机构在沪发展,吸引金融央企设立上海总部,推动符合条件的国资、民营企业在沪发起设立各类非银金融机构,进一步巩固上海在集聚金融机构方面的优势。
郑杨透露,2017年12月,市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出台了《本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6大类20项政策措施,接下来将会同相关部门扎扎实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实施。
在金融法治环境改善方面,上海金融办正推动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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