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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基金经理被查?花式老鼠仓来了
300基金经理借“场外期权”搞老鼠仓?事件本身可信度不高但依旧闹得满城风雨,值得行业和基民对合规和信披深度思考。
文丨BT财经 Han
公募二季报披露的尾声刚刚落下,基金行业内又传出来“惊天大瓜”。
据《每日经济新闻》8月8日晚间报道,微博有用户曝料称,多位基金经理因为做场外期权被查,涉及基金经理达到300多位,锁定30多位,甚至有的基金经理被执法机关带走。
曝料者用“公募基金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丑闻”来形容这一事件。
事件发酵一夜后,一些业内人士通过媒体作出了回应。
据《第一财经》,多家头部基金公司的内部人士都否认了该传言,有的认为“传言涉及300多位基金经理,属实有些离谱”。《界面》新闻也报道称,多家接受采访的公募基金公司表示“造谣成本太低了”、“这个事情纯属传闻”。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此次事件并非空穴来风。据财联社援引业内人士,确有基金经理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并被调查。
投资者却按捺不住了。在雪球等交流平台上,有投资者留言“公募圈的歪风邪气早就该整顿了”,有的担忧“酒、药、新能源三板块明天(8月9日)玩跑得快”,但也有投资者期待“只要抓人,对大盘就是利好,每次抓完人,大盘就涨的”……
好在市场并未遭受传言冲击。事发当天,沪、深、创业板指和科创50指数分别收涨0.32%、0.24%、0.71%和0.85%。
究竟什么是场外期权?它为什么被称为难度最复杂的衍生品?如果基金经理做场外期权事件为真,这件事会对行业和基民、股民有何影响?背后的“花式老鼠仓”又是什么?
散户并不熟悉的“场外期权”
对于大多数散户和普通投资者来说,“场外期权”这个名词是陌生的。
“即便是在专业的券商内部,(场外期权)可以说也是最复杂的业务”——有机构人士这样评价。
那究竟什么是场外期权?BT财经先和大家一起简单分析一下。
我们先看“场”,所谓场内和场外,指的是交易所的内外。
像我们一般买卖二级市场股票,就是在交易场所的组织下完成,但期权市场有所不同——它既可以在由交易所设计、并在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成为高度标准化的场内期权;也可以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进行,变身成为一种灵活性更高、可以定制条款、合约非标准化的交易。
场外期权丰富了市场的交易品种,但也因为它的复杂性、尤其是脱离了交易所场景,因此市场监管严格规定,场外期权的交易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
搞明白了“场外”,我们再来看看什么是“期权”。
期权与期货一样,都是一种合约,但买到的不是一种具体的商品、股份或资产,而是一种权利。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代价后,有权在某一特定日期或一段时间内,以某一个固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教科书式的定义太过于晦涩,我们来看一个具体例子。
打个比方,假如我们认为最近房地产不错,看中了一套200万的房子,感觉它未来会升值,但是又不想冒太大的风险——这时候就可以和房东签订一份期权合同,约定一个月后,无论市场价格是多少,我们都能有权以200万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当然,这么好的权利是要花钱买的,我们会支付给房东1万块,来购买这项权利。
一个月到期后,房价可能上涨,也可能下跌。假如房价涨到了210万,那我们肯定要以200万的价格拿下这套房子,也就是“行权”,净赚9万。假如房价跌价到190万,我们肯定不会以200万接手这套房子,最终赔掉的是1万元的期权费用。
期权就像是一个盲盒,打开之后可能是一笔不菲的盈利,也可能是一场空。
当然,举的这个例子是最简单的期权交易。就像上文所说,场外期权的合约可以非常灵活,对于普通投资者、乃至专业投资者来说,它的复杂度可以说没有更难、只有更难。
按照这次“基金经理涉场外期权”曝料者的说法,基金经理选定自己看好的企业后,会先通过私募等场外期权的渠道,在券商下单看涨期权,并在这个环节加数倍的杠杆;然后再用自己管理的基金建仓拉升这个票,最终攫取实际涨幅乘以杠杆倍数的非法利益。假如杠杆倍数是10倍,看中的个票涨幅50%,那么场外期权的浮盈就会高达500%。
不过仔细想一想,其中的蹊跷疑点还是有不少。我们在这里列举两点。
首先,鉴于场外期权的复杂性,官方对公募基金从业人士参与这类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一直是越来越从严的趋势。就在2022年6月,证监会罕见连开三张罚单,点名了中金、华泰、中信建投3家头部券商,针对的就是场外期权业务。
截至目前,中国有8家券商为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38家为二级交易商,如果有谁“顶风作案”提供不合法、不合规的期权交易服务,事后必定是会被一抓一个准。好比是在一个布满摄像头的大厅,就那么四十多个柜台能办业务,每一笔交易都可以溯源,谁敢铤而走险,势必是会被抓住的。
其次,对于基金经理来说,现在的监管也已经非常缜密、不太可能给他们留出以个人名义参与场外期权交易。从基金经理、交易员等公募投研一线从业人员自身,到他们亲属的投资账号、身份信息都在监管备案。如果真的胆敢私下参与场外期权交易,那就是涉嫌老鼠仓交易。
说来说去还是老鼠仓,归根结底还是人人喊打的老鼠仓。
“花式老鼠仓”来了
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财富管理的本质都是帮助客户完成资产的保值、在客户的风险偏好内追求更高的收益率。
但拿着客户的血汗钱,去谋求一己私利,这样的损公肥私的恶劣行为不仅触发众怒,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所谓“老鼠仓”,具体来说就是指金融从业人士在用大体量的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利用领先市场的“内幕消息”,用自己个人、亲属或者关系户的资金低位建仓。等到公有资金入场、拉升股价到高位后,个人或关系户抢跑卖出,获取非法利润。
2020年9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老鼠仓”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投资信息透露给亲属,通过操控多达9个亲友账户,非法获利高达1.1亿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盘点,2020年证监会共开出8张“老鼠仓”罚单,包括银华基金明星基金经理周可彦和南方基金风险管理部职员方华。
2020年“老鼠仓”第一大案为知名基金经理刘芳洁的案件。刘芳洁曾在易方达基金、万家基金和上海盈象资管担任基金经理,操作“老鼠仓”长达9年,从2009年开始就通过操作亲友账户进行跟仓交易,在三家公司分别非法赚取249.72万元、50.54万元和赚884.59万元。事发后,监管对其合计罚没3538万元,同时终身市场禁入。
一旦基金经理被卷入“老鼠仓”事件,面临的无疑是前程尽毁,甚至牢狱之灾,基金品牌形象也将受到致命打击。
金融行业研究员翟天凌指出,如果基金经理违规操作导致股票剧烈波动,严重损害投资人的利益,那就构成刑事犯罪。《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刑法》里的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罪,并不是以获利多少作为违法的标准,只要实施了违法的行为就构成违法条件。
翟天凌特别强调,有时股票价格剧烈波动,很多基金经理违规操作,还有一些上市公司高管进行内幕交易,最后自己还陷入巨额亏损,但是从法规来看还是认定他违法犯罪。
翟天凌同时认为,监管部门提高违法成本,让从业者更加谨慎,行业规范的同时形成自律,这对各方面都是好事。好在随着监管趋严,铤而走险的从业人员越来越少,不断响起的警钟也一直在提醒基金经理要爱惜羽毛、遵循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合规合法底线。
基金经理密集变更引市场猜疑
一则看上去漏洞不少的传闻,却还是在市场引发了不小的传播和波澜,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度思考。
在股票市场经历了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跌跌不休”、估值回落后,不少投资者和权益类基金持有者蒙受了幅度不低的浮亏,投资者的浮躁情绪不难感同身受。
令投资者感到不安的是,近期,基金圈出现了基金经理密集卸任的情况。
据财联社统计,截至8月9日,2022年已经有来自96家基金公司和资管机构、多达179位基金经理“跳槽”或出现人事变动。
仅8月6日当天,就有易方达、华泰柏瑞、平安等15家基金管理人发布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合计51只基金产品涉及其中。
基民心知肚明的俗话是,买基金就是选择基金经理。但是,倘若投资者看好的是A经理,但基金管理人中途变为B经理,换做谁心里恐怕都要打鼓。
2022年基金经理涌现的“跳槽潮”呈现出一些特征。比如,中小公募离任数量更多、基金经理“奔私”加盟平台型私募成为最优选择等。
不过人才进进出出,其实是一个行业的正常现象。好买基金研究总监曾令华就曾经表示,基金行业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基金经理的个人“品牌效应”对购买基金的作用越来越大了;而对于中小基金公司来说,还是要靠业绩突围,这些公司的基金经理对业绩的容忍期限更短,它们的人才流动也就更频繁。
行业人士密集变动,叠加数百位基金经理涉及场外期权交易的传闻,这些消息叠加在一起,怎能不让投资者浮想联翩、甚至引发不安。
当然,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基金经理密集离任和此次网传的“多位基金经理因场外期权被查”传闻有关联。
但无论传言真假,这件事至少留给市场两个经验。
其一,从业人员合法、合规、远离“老鼠仓”,警钟必须时刻敲响;一旦触及红线,市场和投资者不会给任何一位改过的机会。
其二,基金公司仍须通过正规渠道,通过顺畅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有效交流,建立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投资者之间的信任。尤其是更换基金经理这样的事情,更应该尽可能多地触达投资者,告诉他们为什么更换、交接工作如何、未来的投资路线有没有做调整,来赢取基民长期持有基金的信任。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与投资者携手并肩穿越周期,见证财富的增长。
不管300基金经理被查乌龙事件走向如何,BT财经再次向广大投资者发出警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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