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因城施策多元化传利好,多地接力出台稳楼市措施

曹卫新/证券日报
2022-08-12 09:10
地产界 >
字号

各地因城施策稳地产措施仍在进一步发力。《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获悉,继今年7月份超85城发布稳楼市政策后,8月份以来,全国又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相关稳楼市政策,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认定标准、预售政策、人才购房补贴等多个方面。

8月9日,连云港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仅大幅上调了购房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还明确提出“认贷不认房”,支持企业团购。

依据通知,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连云港市购房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期间在连云港市购房的职工家庭,无论是否占有产权,父母或子女任一方都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当地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连云港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通知还重点提出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支持企业团购商品住房,由开发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连云港市此次的政策明确家庭成员均可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这属于‘一人购房全家帮’的范畴。总体上,这也是下半年各地会继续采纳的做法,依然是金融助力购房市场的特征体现。”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年内已有超15个城市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政策。针对这一现象,严跃进认为,“从本质上来说,‘一人购房全家帮’其实就是增加购房者的收入水平、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和压力。此类操作不会引起太大的金融风险,所以各地可以放开去试点和推进。”

另外,记者从南通市海门区住建局获悉,近期海门区也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此次新政也对购房人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当地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对于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学历或职称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

此外,新政还重点提出,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

海门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的政策已经实施一段时间了。此前南通市出台过相关的政策,对海门区也适用。新政只是做了进一步强调。”

除购房者层面外,海门区此次出台的新政还在企业层面推出降低购地保证金缴纳比例、放松预售标准、鼓励融资等政策。其中非装配式建筑的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执行标准调整为:低层建筑完成结构封顶;主体结构10层(含)以下的完成3层封顶;主体结构10层以上的形象进度达到主体结构的30%。

“海门这一预售标准的调整值得行业关注。新政针对低层、中层和高层住房项目明确了差异化的预售标准,有助于各个楼盘更好地进行预售,对于房企加快回笼资金等具有积极作用。”严跃进表示。

除连云港、海门外,8月份,长春、安庆、云南勐腊县等地也加入了因城施策稳楼市的队伍,围绕公积金贷款额度、人才购房补贴等环节施策,力促市场复苏。

根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7月份诸葛找房重点监测的40城新房销售面积为1652.52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8.30%,同比下降30.81%;重点监测的10个重点城市二手住宅成交量为65794套,环比微升2.01%,同比上升11.92%,7月份成交规模再度上升,且创近一年内单月成交新高。

各地接力出台的稳楼市新政能否进一步助力一二手房市场企稳?有不具名地产从业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政策端频频释放改善信号,尤其是二季度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调控的方式也比较多元,但具体成效还有待时间检验。”

(原标题:因城施策多元化传利好 多地接力出台稳楼市措施)

    责任编辑:李晓青
    图片编辑:沈轲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