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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严肃追责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应急函[2017]2038号
关于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我部现场调查发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存在未按有关规定储存、处置大修渣(废阴极炭块)的环境违法行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大修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经研究,我部决定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厅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妥善解决大修渣环境问题,并及时公开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完成督办任务后,向我部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部将适时进行现场核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刘相梅
电话:(010)66556452
传真:(010)66556454
附件:基本情况和督办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基本情况和督办要求
基本情况:经我部现场调查发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相关环评已明确大修渣(废阴极炭块)为危险废物,但该公司2016年以前未将大修渣(废阴极炭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违法将部分大修渣堆存在红古区山神沟,同时在撒拉沟工业垃圾场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填埋。兰州市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行政辖区内大修渣问题重视不够,2017年以前未对该公司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监管。兰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相关环境问题曝光后,未及时全面排查整治大修渣有关情况,对历史堆存在撒拉沟工业垃圾场等场地的大修渣没有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督办要求:请你厅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督促其将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到位。督促兰州市有关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大修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危险废物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修复撒拉沟工业垃圾场和西固大修渣堆存场,确保环境安全。
督办时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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