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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高中男生坠亡后续,校方称正与家属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针对“学生魏某某坠亡,事发前夜曾被班主任罚站”一事,1月7日,郑州龙湖一中(郑州一中西校区)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目前正与家属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郑州市有关部门证实,事发前夜魏某某曾被班主任罚站,警方排除刑事案件。
学校1月7日发给澎湃新闻的《龙湖一中关于魏某某同学坠楼身亡的情况介绍》称,2017年12月22日早晨,该校高一年级五班学生魏某某在男生宿舍楼坠楼,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调查结果认定:魏某某系12月22日早上6:48待其他同学离开宿舍后,趁寝管查看其它宿舍时,从713宿舍出来上到8楼,进入8楼活动室径直翻越窗户至阳台,翻越阳台栏杆自8楼坠落于楼南草坪上,经调取视频监控、现场技侦鉴定及法医尸检结果综合判定,排除被他人侵犯致死可能,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属于坠楼自杀身亡。
对此,魏某某的家属表示:“那不是罚站是什么?”
澎湃新闻从宿舍楼监控视频中看到,在魏某某被要求留在宿舍门口等候的七八分钟里,班主任杨某某曾到魏某某面前,随后,魏某某有明显马上站直的动作。
前述情况介绍还表示,目前,家属虽表示接受孩子坠楼自杀的事实,但向学校提出远远超出合理诉求的高额补偿款,并到学校摆花圈、摆照片烧香等,学校正在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的共同领导下,安抚家长情绪,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对此,魏某某的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对魏某某自杀的结论没有异议,但很疑惑,“一个原本有目标、正常的孩子,为什么突然就自寻短见了?我们想弄清楚,谈心为什么要到没有启用的8楼,到底谈了什么?他到底为什么自杀。”
事发后,郑州市有关部门成立了协调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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