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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江苏消保委起诉百度,公益诉讼还可以再多些
支付宝年度账单默认“勾选”闹剧刚平息,又一起类似事件有了新进展。据澎湃新闻报道,2017年12月11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简称“江苏消保委”),就百度公司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相关问题,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已正式立案。
不久前,广东省消保委以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作为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之相似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江苏消保委也曾约谈百度,但后者一直消极应对,在最后递交的整改方案中,仍对诸多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权限拒不整改。
百度等企业之所以敢消极应对省级消保委的约谈,除了公司文化基因里没有“流淌道德的血液”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也不容忽视,就是消费者保护组织没有“牙齿”,对涉事企业行为缺乏强制力。
而对于消费者个体来说,被侵权涉案金额“微小”,而过高的维权成本太高,大多数势单力薄的个体消费者选择放弃自己“微小”的利益,忍气吞声。没有人提起诉讼,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也只能束手无策。
百度等企业正是看准了消费者保护组织的“软肋”与消费者心理,才敢一次次践踏消费者权益,且在一次次实践中尝到了“甜头”,越来越有持无恐,以致连省级消费者保护机构的约谈都不放在眼里。这个时候,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唯一的选择。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消费者与侵权者地位严重不对等的现状,是一种法定的救济机制,无论最终是否胜诉都意义重大。
在为消保委点赞的同时,我们不禁生出一些疑惑:类似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频发,但为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如此之少,且都是省级消费者保护组织提起诉讼的呢?离消费者更近的县市级消费者保护机构去哪了?
答案并不复杂,主要缘于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制度。新《消法》只赋予了省级以上消协公益诉讼职能。按此规定全国有公益诉讼资格的消协不足40个,这给省级以上消协带来了极大的诉讼压力。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消费者保护案件多呈区域性特征,只能省级消协提起诉讼,不仅抬高了诉讼成本,也不方便收集证据。
同时,还缺乏对省级消协的起诉权的监督机制。消协在消费者公益诉讼案件中存在懈怠的可能,需要对其起诉权进行监督。而法律、制度在这方面尚属空白,完全靠省级消协“自觉”。
此外,消费者协会从经费、自身能力不足等方面存在不少的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进一步承担消费者公益诉讼原告的责任。
这些都是侵犯消费者权益日益增多、但消费公益诉讼却寥寥无几的根本原因所在。
这些问题在提示我们,消费公益诉讼制度没有跟上经济社会发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日益增多的现实。完善现有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势在必行,如扩大公益诉讼主体,明确受理范围、对消协的起诉权进行监督等。唯有真正让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柄利剑,从制度而非个案上对百度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遏制,才能更好地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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