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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代孕”系列报道追踪:武汉多部门已对非法中介展开调查
2017年12月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连续推出《女子花高价境外非法代孕,婴儿患脑萎缩》等3篇有关非法代孕的系列报道,并调查非法代孕地下产业链。报道刊出后,武汉市卫计委、武汉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已派执法力量前往调查涉嫌非法营业的代孕中介公司。
去年11月,澎湃新闻前往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多个村庄采访,走访了七里村、田湖村 、柴河村等,发现这些村里有不少妇女被中介机构选中,或者被曾经代孕过的妇女介绍给中介,选择到一些大城市做代孕妈妈。多位代孕妈妈称,生一个孩子可以获得15万-20万元左右的高额佣金,正是如此高价的诱惑让她们不顾代孕的种种风险铤而走险。
众多的代孕妈妈被卷入地下代孕,其背后是一个个非法代孕机构进行的地下操作。澎湃新闻先后暗访神州中泰、长江优孕网等多家代孕机构,神州中泰等部分中介称,他们不仅雇佣大量“代妈”,还设有实验室,雇请有证或无证的医务人员进行非法的胚胎移植等业务,包办整个环节直到代孕妈妈完成生产。
多位接受采访的代孕妈妈也称,当其身体检测被中介公司认为符合代孕条件后,就被中介工作人员秘密带往私设的所谓实验室进行胚胎移植,移植成功后需服药或打针两个半月直至胎儿稳定,之后便是七个多月的孕育过程。
针对非法代孕现象,中国医学科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翟晓梅认为,“代孕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大,妇女跟妊娠有关的死亡率很高。”不仅如此,代孕妈妈还会面临情感上的风险,十月怀胎,她与孩子建立起的母子联系,硬生生被商业性割断。
“为了挣钱而生孩子,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人类生育动机的改变,动摇和瓦解社会的惯例。” 翟晓梅说,正因此,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即使在代孕合法化的国家,商业性代孕都是禁止的。
国家卫计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民胜也坚决反对商业性代孕。广东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等多名律师认为,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代孕,无论是代孕女性还是找代孕的夫妇,他们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一旦代孕过程中出现问题,他们的权益都得不到法律保障。
2017年12月28日,经澎湃新闻报道《女子花高价境外非法代孕,婴儿患脑萎缩》后,贵州女子林涵(化名)的遭遇引起热议。次日,该中介机构的武汉分公司悄然从原办公地点搬离。
澎湃新闻从多个渠道证实,澎湃新闻首篇报道刊发的第二天,武汉市卫计委、武汉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对涉事的神州中泰(武汉)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门调查时,该公司正在搬离写字楼,大部分办公用品已搬走。
相关部门称,将进一步调查非法中介进行的地下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待调查结果出来将公开披露。
1月2日,澎湃新闻再次前往该公司所在地,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公司的玻璃大门已上锁,房间内的办公桌上已空无一物,此前看到的电脑等办公物品已全部搬走。
此外,澎湃新闻1月3日重新探访此前暗访的多个代孕妈妈居住点,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其中,在“神州中泰”的一个代孕妈妈居住点,房门紧锁,室内灯光常亮,记者多次敲门均无反应。其邻居介绍,近半个月来,并未看到该居住点有人搬走,这家租户一直较为神秘,无论白天黑夜,很少看见有人走动。
不过,在半个月前澎湃新闻暗访该代孕妈妈居住点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强调“代妈”居住点的安全性时介绍,“如果不是熟人敲门,她们不会开门”。
此前,国家卫计委曾多次重申禁止代孕。2017年2月8日,时任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公开表示,代孕是涉及法律、伦理和社会的复杂问题,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对参与代孕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刑罚。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这种违法违规行为。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14号令)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2003年原卫生部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也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
在有关代孕的行政处罚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仅规定对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该办法还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廖建勋律师认为,国家虽然已经有了明确的法规来禁止代孕,但我们还需把它细化,甚至把它上升到更高层次的法律进行规定。具体应该如何去禁止代孕行为,除了有部门规章外,应制定相应的责任条款。
他认为,代孕中介机构从事代孕活动,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如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一定数额的话,它就构成刑事犯罪。
澎湃新闻另悉,因花钱委托中介找人代孕出脑萎缩患儿的林涵表示,等孩子病情进一步好转之后,将寻求律师起诉非法中介公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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