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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批准与国电集团合并方案,国电集团注销
中国神华(601088.SH)1月5日公告,公司于1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国家能源集团)已于1月4日作出董事会决议,批准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根据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合并协议》, 国家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国电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
这是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重组的最新进展。国电集团注销后,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华电集团和大唐集团。
2017年8月28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集团。两大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于当晚发布的公告披露了重组路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
这起能源央企的大型重组发生于国企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双重背景下。据澎湃新闻统计,国家能源集团的资产规模,在能源央企中仅次于中石油、国家电网公司和中石化,电力总装机容量位居全国第一。重组整合后,若按照2016年底口径计算,新公司资产总额1.78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2.9%,煤炭产销量分别为4.8亿吨和5.8亿吨,发电总装机2.26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67亿千瓦),营业总收入接近4307亿元,在世界500强排名接近第100位,员工总数32.7万人。
前述公告称,自集团合并交割日起,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及承接,国电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国电集团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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